根据《达州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53号),下达我县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乡村振兴局 | 370 | 脱贫攻坚先进县奖励150万元; 支持设立防止返贫专项基金补助50万元;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170万元 |
农业农村局 | 510 | 苎麻产业250万元; 高标准农田补助50万元; 粮食产业60万元; 茶产业60万元; 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培育90万元 |
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40 | 生猪产业补助40万元 |
月华镇 | 40 | 市级部门定点帮扶村20万元; 部分村特殊困难补助20万元 |
高明镇 | 20 | 市级部门定点帮扶村 |
合计 | 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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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