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大竹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竹府发〔2021〕13号)精神,2022年我县的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结合我县历年森林火险实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我县的森林防火期调整为1月1日至10月31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9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请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持续抓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一切森林火情火灾发生。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