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32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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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定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竹县境内非法经营成品油乱象的建议》(第03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工作,多措并举推进了该项工作。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油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市监发〔2019〕85号)和(川污防攻坚办〔2019〕15号)要求,牵头部门为省市场监管局,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合力、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等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流动性等特点,部门在调查询问取证难,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我局先后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非法流动加油车、莲印乡境内唐龙商贸公司煤坝非法储存成品油、东柳街道金龙社区等非法储存成品油行为进行了有效打击,责令拆除了非法加油设备设施、储油设备等,并依法予以取缔。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查处非法买卖、储存、运输成品油案3件,行政拘留3人;破获达州首例非法经营成品油刑事案件1件,刑事拘留6人;扣押尚未出售的成品油汽油21.7吨,作案车辆4台,加油机4台,储油罐1个,储油箱5个,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最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依法依规、加大力度,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根据省上最新政策文件规定和上级通知要求,成品油市场管控牵头职能部门发生调整。2021年6月30日,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公发〔2021〕96)号文件规定,牵头部门为省公安厅,职责为负责全省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对各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实名登记情况的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查处各类涉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为此,下一步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公安局牵头下,我局将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化,工作流程化,严格成品油市场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多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大力整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行为,持续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明查暗访。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使运输企业、货运司机、维修经营业主意识到我县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决心,自觉约束经营行为。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力量检举揭发成品油非法经营违规违法行为,拓宽线索渠道,提高整治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保障合法经营成品油者权利和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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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综合股田龙春5393515   1355853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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