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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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行审函〔2021〕15号

​龙琴、张卫华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合并乡镇便民服务工作的建议》(第15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县便民服务分中心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先后到周家、石子、石河、乌木等乡镇开展了实地走访调研,并组织乡镇分管领导、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对便民服务分中心人员结构、入驻事项、办件量、片区常驻人口等情况问题进行了收集,以此深入剖析全县便民服务体系目前存在的难点、堵点。根据调研座谈情况,我局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在《大竹县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基层网点布局优化。提出在石河、庙坝、乌木、周家开展便民服务分中心整合试点工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充分论证,对办事群众少、与便民服务中心距离较近的便民服务站,采取和社区(村委会)合署办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在不影响基层群众办事便利的情况下,促进公共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二是深化事项权限下放。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入驻便民服务站,不断深化事项权限下放,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围绕实现“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目标,结合不同类型镇村便民服务情况,对乡镇、街道“就近能办”和“全县通办”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基层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基层治理需要的事项权限赋予乡镇、街道,下放事项乡镇、街道的办理深度应达到决定或办结,并延伸到村级代办,做到“成熟一批、赋予一批、落地一批”,推动更多事项乡镇办结、当场办结。持续提升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在石河镇开展乡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置行政审批机构,调配充实人员编制;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在其他重点乡镇推进实施,逐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体系。

三是规范审批服务印章。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统一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对有多个站点的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印章编号管理),在办理便民服务事项中与各乡镇、街道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同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行电子印章应用,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盖章难”的问题。

四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依托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辐射村便民服务室,开通邮政服务,深化警务、社保、医疗等服务,创新开展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农技服务、信息服务和电商服务等。注重对老、弱、病、残、幼等群体的关爱服务,大厅配备引导人员,优先接待老年人,实行全程代办;积极推行定点办、延时办、预约办、上门办、逢场办、邮寄送达等特色服务,不断推进服务方式创新。

最后,感谢你们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办公室 李建兵 13408181250

  

大竹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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