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大竹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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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公函〔2021〕136号

胡永轩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华广场合理设置车辆掉头地点的建议》(第04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煌歌广场至210国道交汇处,我局安装了隔离护栏,车辆行驶到建设路口才能掉头转弯,在新华广场天桥路段掉头转弯,其目的是为了避免T型路口车辆可以随意掉头、穿行造成严重拥堵。我局在210交汇路段也开通了巴蜀邑城门口至唯客乐门口的三叉路口通道,但变换了几种隔离、开口模式,目前只有现行状态车辆通行较合理。

二、竹阳北路与巴蜀邑城路口交汇处目前不适宜安装红绿灯是因为国道外迁工作尚未完工,竹阳北路本身就属于国道210线城区段,该路段本来车流量大,新华路东段作为金利多片区与主城区的连接线,早、晚高峰本来就拥堵不堪,加之该交汇处前后500米处已经有两处红绿灯(东大街红绿灯、北门转盘红绿灯),如果再在此处安装红绿灯,将降低国道通行速率,进一步加大城区拥堵量。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大队  鲜学文  13551447788

 

 

大竹县公安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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