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高明镇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以及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二)2021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高明镇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全县财政发展改革思路,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抓好增收节支,全面完成财政收支预算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明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高明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1052.8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高明镇2021年收入预算105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2.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高明镇2021年支出预算105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24万元,占36.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3万元,占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4万元,占10.89%;卫生健康支出49.55万元,占4.71%;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占0.95%;城乡社区支出38.19万元,占3.63%;农林水支出377.12万元,占35.82%;交通运输支出17.48万元,占1.66%;住房保障支出35.12万元,占3.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高明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2.8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5.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人员增加9人,相应经费增加75.3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2.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19万元;农林水支出377.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高明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2.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5.35万元。主要包括: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养老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24万元,占36.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3万元,占2.7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4万元,占10.89%;
卫生健康支出49.55万元,占4.71%;
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占0.95%;
城乡社区支出38.19万元,占3.63%;
农林水支出377.12万元,占35.82%;
交通运输支出17.48万元,占1.66%;
住房保障支出35.12万元,占3.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07.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年终奖金等人员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5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开展培训等等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纪检工作日常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群众团体(款)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换届选举经费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群众团体(款)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28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工作日常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群众团体(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58万元,主要用于:群团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群众团体(款)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关工委、共青团等日常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38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及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28.5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46.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20.1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7.8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资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1.71万元,主要用于:镇计划生育机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水、大气、土壤治理及河长制专项经费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管理开支及服务群众开支。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46万元,主要用于:场镇“五治”工作经费支出、垃圾清运补助。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等经费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6.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预算数为0.55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御人员经费。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巡山人员经费(工资)。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办公经费。
3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8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考核、第一书记办公经费、村干部体检、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33.84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生活补助、村民委员会办公经费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即运维资金。
3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乡道公路养护。
3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36万元,主要用于:客车签单补助、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交通劝导员补助。
3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5.1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财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我镇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高明镇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高明镇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高明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1.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52万元,上升9.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大竹县高明镇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大竹县高明镇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高明镇部门整体预算1052.88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高明镇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包含以下附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