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17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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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刘智贵保管不善,将竹权改字第01901号房产证、大竹县国用(2000)第00833号土地证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竹权改字第01901号、大竹县国用(2000)第00833号

刘智贵

划拨

 

竹阳南路农机公司内

住宅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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