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穴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
来源:高穴镇
发布日期:2022-03-16
点击数:人次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现对部分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通知如下。

一、红花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

(一)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

地方政府责任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谭梦林(镇副镇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刘    旭(红花村党总支副书记)

(二)安全度汛责任人

行 政 责 任 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技 术 责 任 人:陈    鹏(县小型水库管理站工程师)

巡查值守责任人:刘支全(红花村村委会副主任)

二、吉星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

(一)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

地方政府责任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谭梦林(镇副镇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覃方贵(红花村党总支书记)

(二)安全度汛责任人

行 政 责 任 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技 术 责 任 人:陈    鹏(县小型水库管理站工程师)

巡查值守责任人:杨国全(红花村村委会副主任)

三、官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

(一)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

地方政府责任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谭梦林(镇副镇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黄    进(官家村党总支副书记)

(二)安全度汛责任人

行 政 责 任 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技 术 责 任 人:陈    鹏(县小型水库管理站工程师)

巡查值守责任人:张长合(官家村村委会副主任)

四、安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

(一)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

地方政府责任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主管部门责任人:谭梦林(镇副镇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邱明全(官家村党总支书记)

(二)安全度汛责任人

行 政 责 任 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技 术 责 任 人:陈    鹏(县小型水库管理站工程师)

巡查值守责任人:王    军(官家村村委会副主任)

五、插旗山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

(一)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

地方政府责任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谭梦林(镇副镇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贺同银(清滩村党委书记)

(二)安全度汛责任人

行 政 责 任 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技 术 责 任 人:陈    鹏(县小型水库管理站工程师)

巡查值守责任人:张启洪(清滩村村委会副主任)

六、双店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

(一)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

地方政府责任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谭梦林(镇副镇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王兴川(石河村党总支书记)

(二)安全度汛责任人

行 政 责 任 人:郝俊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技 术 责 任 人:陈    鹏(县小型水库管理站工程师)

巡查值守责任人:王    伟(石河村村委会副主任)

七、现场巡查水库频次要求 

(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水库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

汛期应不少于每月1次,非汛期应不少于每两月1次,在强降雨、高水位、水库受损、出险等紧急情况时加密巡查频次。

(二)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

汛期应不少于每月2次,非汛期应不少于每月1次,在强降雨、高水位、水库受损,出险等紧急情况时加密巡查频次。

(三)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汛期应不少于每月2次,非汛期应不少于每月1次,在强降雨、高水位、水库受损,出险等紧急情况时加密巡查频次。

(四)技术责任人

汛期应不少于每月2次,非汛期应不少于每月1次,在强降雨、高水位、水库受损、出险等紧急情况时加密巡查频次。 

(五)巡查值守责任人

汛期应24小时坚守水库巡查值守岗位,并做好水库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非汛期巡查值守责任人每周现场巡查不少于1次;在强降雨、高水位、水库受损、出险等紧急情况时加密巡查频次。

八、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水库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

1.负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的领导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把水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树立水库安全管理汛期与非汛期并重意识,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奖惩分明、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3.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发动,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的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物资储备、方案预案、巡查值守、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水库工程管理基本支出与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划定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依法依规逐步确定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

6.负责水库大坝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落实水库大坝防洪抢险救灾队伍、经费、物资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大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布处量进展。

7.监督管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其他责任人履职情况。

8.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其他重大问题。

9.组织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培训工作,提高于部群众水库应急处置知识,增强干部群众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意识。

(二)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

1.根据水库管理权属,承担所管辖的水库安全管理职责。

2.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3.贯彻执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4.负责所管辖的水库大坝按期开展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划定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5.编制水库调度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6.落实水库大坝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对所管辖的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实行管理和监督。

7.对水库大坝安全进行鉴定,及时掌握所管辖的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对其所管辖的需要加固的病险水库制定除险加固计划,多方筹措资全,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8.开展水库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水库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9.成立专业队伍,为政府处置水库突发事件、安全事故、防汛抢险救灾决策提供技术方案。

10.负责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突出问题。

(三)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1.承担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的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保护、维修、养护水库工程,确保水库安全和正常运行。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要求,制定和执行水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及报告制度、调度运行制度、值班及报汛制度、安全监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职工学习培训制度等)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等。

3.做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工作,开展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4.负责编制并实施《水库调度规程》规范开展水库调度运行工作。负责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根据水库实际情况储备抢险物资,开展应急演练,遇紧急情况时迅速开展先期处置。

5.负责组织开展水库安全巡视检查,除按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和年度巡视检查外,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灾害发生后,应当组织对其所管理的水库安全开展特别巡视检查。

6.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落实未除险前的安全度汛措施。

7.做好工程检查、观测,维修养护好水利工程、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确保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8.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水库安全管理、安全度汛等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职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

(四)技术责任人

1.负责《水库调度规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与审核的技术把关工作。

2.负责水库调度运用、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应急抢险、闸门操作、档案管理等日常安全运行管理的技术监督和指导工作。

3.承担水库安全巡视检查记录本、水库值班记录本编制工作,并督促指导水库巡查值守人员及时、准确填写。

4.承担水库定期技术巡查和技术特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向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或主管部门责任人报告,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水库安全。一时难以查明原因的,应当及时向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或主管部门责任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库安全。

5.负贵水库抢险、救援的技术指导、咨询与服务工作,及时报告水库安全状况、提出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建议。

(五)巡查值守责任人

1.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具体负责按规定开展水库安全巡视检查、水雨情测报和现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水库调度指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2.密切观测并准确掌握当前天气变化、雨情和水情(水位、库容、进出流量、汛限水位、正常蓄水位、死水位等),严格按照上级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下达的报汛任务,及时、准确做好水库的水雨情观测及报汛工作,建立测报档案并妥善保管。

3.熟知所管护水库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状态,按要求开展水库安全巡视检查。当遇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库水位骤升骤降、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水库工程出现比较严重的病险情况或其他危险情况时,必须坚持24小时严密巡查。若发现水库工程出现异常或发生险情的,立即报告上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并做好水库应急抢险前期工作。

4.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上级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下达的调度方案和调度命令。汛期水库现场要24小时专人值守,值守人员值班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出现空岗、擅自离岗现象。巡查值守人员遇特难情况确实不能到岗值班的,应报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提前做好代岗调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当班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脱岗,并追究相应责任。

5.认真、详细做好水库安全巡视检查记录、值班记录及上级下达的各项通知和指示,并做好记录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带班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遇上级来电询间时,要熟练、准确作出回答,不得谎报、错报,不得相互推诿。

6.保持坝面整洁,及时清除坝面树木、杂草,制止坝面种植农作物、堆放杂物、溢洪道架设拦鱼网等行洪障碍及一切有损水库安全的行为;负责保管好水库现场存储的防汛物资,认真看管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水雨情测报等观测设备。

7.一旦发现破坏水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

8.积极参加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教育培训,积极参与水库应急演练、应急抢险及搜救工作,并做好库区群众安全避险的宣传工作。

高穴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