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铺镇2022年社会治安重点、乱点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石桥铺镇
发布日期: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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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恶除恶无恶治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活动,经前期走访收集、党委会研究决定将场镇乱停乱放、学校门口流动摊贩纳入整治范围。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便于联系协调工作,明晰整治中各部门、人员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决定成立石桥铺镇重点、乱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文树林、副书记镇长王忠银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李莲(分管综治工作)、派出所所长王亮为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安办主任李宴、镇综治中心负责人申崇州、石桥铺各学校校长、各村(社区)书记。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治安重点、乱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中心,申崇州、张远君负责日常事务。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1、石桥铺场镇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乱停乱放;2、学校门口放学时流动摊贩聚集占道经营、无照经营。

三、整治目标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达到:场镇主要道路无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乱停乱放现象,尤其是318国道,高速公路进入场镇引道;场镇次要道路乱停乱放明显减少;

重点对学校门口2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进行整治,坚决取缔未经备案的食品流动摊贩;通过整治各学校入学、放学时段摊贩食品安全有保障,经营秩序良好。

四、整治方式

(一)乱停乱放整治

1、摸底调查。4月20日前,环境卫生场镇管理办公室对已有占路停车泊位、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调查摸底,列出详细的设置位置和泊位数清单,提出拟规划机动车泊位、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泊位位置、数量。

2、完善原泊位设施。5月5日前对场镇道路上占路停车泊位(含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标线进行修补,对标线模糊的进行重新施划,确保占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明显。

3、新增泊位设置。5月10日前根据道路实际和停车需求,对占路停车泊位进行进一步的整合,完成新增停车泊位增设,但318国道场镇段、高速公路出口进入场镇段严禁增设。

4、常态化整治。6月10日开始派出所、镇安办要联系交警中队开展联合执法,6月10前以劝导、宣传为主;6月10以后,对违法停车要逐个路段落实责任人,做到包干到人。采取摄影取证、民警拦截处罚等有效手段,迫使驾驶员改掉不良停车习惯,做到合法停车。

(二)学校门口流动摊贩整治

1、学习教育。学校通过集会、班会、倡议书等不同形式,对全体师生传达食用三无食品的危害,坚决制止学生到流动摊点购买“三无”食品,对不听劝阻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

2、重拳整治。即日开始,重点整治未经备案的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抓好整改,确保整顿效果。对不听劝阻的违规经营者,及时由镇安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职能部门,进行相应的治理,并予以取缔。

五、长效措施

1、对易乱停乱放路段联系县交警大队安装摄像纠违仪器,确保重要路段畅通。

2、压实网格员责任,按现网格员划分情况,在负责网格员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的道路乱停乱放的监控,发现一起劝导一起,对不服从劝导的报镇政府或派出所处理。

3、由市场监管所月对校园摊贩进行检查,发现未备案、售卖“三无”食品的及时进行处理。

4、在学校上课期间,由安办负责对校门附件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置。

5、各学校门卫要及时制止在校门口2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对不听从劝告的及时报告派出所、镇政府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村(社区)、镇辖各部门必要高度重视本次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整治计划,真正把这次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乱停乱放整治中,停车泊位摸排、新增泊位地点由社区负责、派出所配合,环境卫生场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划线、设置停车泊位标识;安办、派出所联合交警部门负责执法整治。校园门口流动摊贩整治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学校、安办配合,各村(社区)、镇辖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工作中发现困难要及时沟通,互相帮助。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结合每月包队干部群众会,积极宣传整治工作,场镇显著位置、LED显示屏要对整治工作开展进行宣传,努力做到“事前宣传充分,事中处置有力”。

4、加强检查、压实责任。镇定期组织检查,凡因整治不力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而发生的重大事件,或虽不属重大事件,但连续发生,或事发后,因措施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失控引起重特大案件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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