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36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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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1702执1177号之六,将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体育大道241号滨海洛卡庄园1栋负二层19号房屋归买受人王德所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9)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00100号

四川佳士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出让

 

大竹县白塔街道体育大道241号滨海洛卡庄园1栋负二层19

商业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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