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1702执1177号之六,将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体育大道241号滨海洛卡庄园1栋负二层19号房屋归买受人王德所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9)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00100号 | 四川佳士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出让 |
| 大竹县白塔街道体育大道241号滨海洛卡庄园1栋负二层19号 | 商业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