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5〕180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镇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天津“8•12”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街道)建筑在建工程和各燃气企业。
三、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特别是项目班子成员的到岗情况和企业领导安全值班情况。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看人员、时间、经费措施等落实情况,台账是否建立或更新。
4.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落实情况。
5.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6.燃气企业隐患排查、燃气设施保护、入户检查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建立情况。重点检查燃气经营许可、建设手续、供气区域批复、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7.燃气企业对其供气区域内的用气单位(如酒店、宾馆等)检查落实情况。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罗清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练宥兵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婷婷 县安监局干部
肖 鹏 县工商质监局干部
文艳国 县住建局干部
叶文兵 县建设监察大队干部
易华兰 县住建局干部
联络员:易华兰 13908247002
负责竹阳、杨家、石河、清河、东柳、石桥铺镇片区,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住建局各派1辆小车。
第二组:徐 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石乾辉 县住建局副局长
苏 芳 县安监局干部
肖义云 县工商质监局干部
罗觉润 县住建局干部
雷 凯 县建设监察大队干部
王小松 县住建局干部
联络员:王小松 13882853255
负责周家、石子、文星、观音、清水、庙坝、高穴片区,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住建局各派1辆小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开展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突出检查重点,认真开展检查,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检查情况要详实记录,检查结果要逐级上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掌握信息,及时报送。10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向县住建局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总结,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好的典型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