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大竹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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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兴宇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大竹县饮用水源地保护通告>的建议》(第10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拟定《饮用水源地保护通告》。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大竹县饮用水源地保护通告》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县完成了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经四川省人民政府、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复。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切实加强了对我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落实各水源地所在乡镇政府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规范保护区管理工作。

1.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2018年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制定《大竹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房屋搬迁实施方案》,拆除一级保护区的居民住户34户,并完成复耕。关闭工矿企业4家,保护区内排污口全部取缔。并对乌木滩水库、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近年来,我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2.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2016年,完成大竹县周家镇平桥水库整治工程、高明乡河流型水源地整治工程、石桥铺镇刘家坝水库整治工程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程的整治工作;2017年,完成了蒲包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包含了对饮用水源地的标示、标牌和防护隔离网的设置,修建净水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其余各乡镇政府已于2018年12月前完成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核心区域的封闭管理,将进一步防止人和动物污染水源,让居民喝到更安全、更干净的水。同时,2017年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22家。近年来,我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逐步提升,2021年上半年达标率为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出台《大竹县饮用水源地保护通告》。召集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2.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源头控制,逐步改善水源生态环境,有效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3.加快推进实施集中连片供水工程。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用水需求、污染源分布和水量多少等情况,合理规划布局水源地,合理论证取水口选址,减少潜在的环境隐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集中联片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新建取水点和供水工程需经水务、住建、卫健等部门严格审批,验收通过方能供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水环境管理与生态保护股  张妞

联系电话:6139085、15908482306

    

 

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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