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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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司法局是大竹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是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三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四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五是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六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七是负责本系统财务和装备管理工作。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九是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司法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升法律服务新职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筑牢安全稳定新防线,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深化司法合作新战略,推进三地司法行政跨越发展,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社会建设,不断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司法局属行政单位,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辖31个司法所,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1902769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190276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2769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19027694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196581元,占85.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281元,占6.22%;卫生健康支出758622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888210元,占4.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27694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0320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3204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27694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19658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281元、卫生健康支出758622元、住房保障支出88821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27694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03204元。主要因为:项目减少导致经费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6196581元,占 85.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281元,占6.22%;卫生健康支出758622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888210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29399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司法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649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辖司法所、事业单位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法律援助工作支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支出、社区矫正工作支出、行政复议、执法支出及信息化建设支出等。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1年预算数为550000元,主要用于:“八五”普法工作、“法治大竹”创建工作、依法治县创建需要的宣传单、展板、展场及法治宣传团体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乡镇、村站点建设打造费用。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调查评估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印刷费及其他监控监管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8182元,主要用于:下辖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4281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5793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3206元,主要用于:法建办和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3748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和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8821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78694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2324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5544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7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33%。

  2021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770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增长28%。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增长28%,是由于“八五”普法及民法典巡回到村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用车量增加导致维护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司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司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大竹县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55449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77810元,增长25.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平公业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大竹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833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普法宣传资料、民法典宣传手册、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大竹县司法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包含以下附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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