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文物管理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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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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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旅游局的领导和大力扶持下,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牢记宗旨,大力搞好文物收藏、鉴定、展览,弘扬民族文化精神;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全县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职能,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充分利用《文物法》为法律武器,保护馆藏文物及地面文物保护单位免遭破坏。

(二)2022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文物管理所每季度对全县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消防巡查,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措施,对全县辖区内的私挖乌木情况进行了打击,对出土乌木进行没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财政一级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文物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物保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39143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收入预算3914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43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支出预算391434元。其中:文物保护支出309326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8元,占9%;住房保障支出31723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15767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1434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5966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96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434元;支出包括:文物保护支出309326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8元,占9 %;住房保障支出31723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15767元,占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1434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55966元。主要包括:文物保护的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434万元;支出包括:文物保护支出309326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8元,占9 %;住房保障支出31723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15767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 其他文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932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61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172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1434元,其中:人员经费34652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90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我单位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

2022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预算减少1000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大竹县文物管理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文物管理所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包含以下附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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