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人大以及群团组织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关后勤管理、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年鉴工作;负责目标考核、人事管理、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群众接待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工作精神,研究拟定本辖区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阶段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基层组织学法、懂法、用法;指导辖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机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2.党建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本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辖00—060—00区内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3.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站)。
4.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站)
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等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负责发展乡村产业,建设“一乡一业”特色产业乡镇、加强乡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负责打造宜居乡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劳务开发、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扶贫开发、低保和社会救助、救济;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等工作。
6.财政所
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进行乡镇财务管理等;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制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矿商贸、煤炭行业00—080—0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安全工作;负责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负责协调辖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船舶安全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承担集中便民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便民服务工作;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和收费事项;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民政救助工作及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社保接续、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报喜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9.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扶贫品牌的00—0110—00培训和就业、创业的政策咨询、维权、档案管理等作;协助农民工做好社会保障、改善居住条件、计划生育、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中适龄儿童免疫接种、户籍管理和登记管理等服务;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做好农民工就业扶贫工作。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各类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负责制订农田水利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方案的制订,防控技术的培训和咨询服务;负责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动植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负责气象信息的监测,做好特殊天气现象(雪、冰雹等)的观测、记录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11.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授权范围内00—0120—00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和节目的安全播出。
三、办公地址:大竹县妈妈镇祠堂街26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6792018
六、负责人姓名:
朱月高(党委书记)
张 斌(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