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2021年“政务开放日”活动成果,增进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2〕19号)《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竹府办函〔2021〕46号)要求,对2022年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作出安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县政府27个工作部门、31个乡镇(街道)(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惠民惠企政策、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展现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要结合“四心”作风问题整顿,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效能提升。
三、参与人员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人员规模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开放内容、开放地点等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20人。
四、活动形式
(一)实地参观。邀请开放对象参观机关办公运行情况,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重点工作等情况。实地查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公共文化设施,了解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等。具体开放场所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会,介绍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开展情况,解答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听取群众诉求,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扬务实作风,严防形式主义,积极参与活动,主动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承办单位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参与人员、开放内容等。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严格按照“政务开放日”时间安排,在“政务开放日”活动开展前5天,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对外发布活动公告,让群众广泛知晓并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报刊、电视等平台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承办单位在“政务开放日”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信息(图文并茂)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人:朱天宇,联系电话:6226377,邮箱:764755298@qq.com),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将集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开放日”专栏展示。
附件:1.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务开放日”活动时间安排
2.乡镇(街道)“政务开放日”活动时间安排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务开放日”活动时间安排
序号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序号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县发展改革局 | 4月8日 | 15 | 县应急局 | 6月13日 |
2 | 县教科局 | 4月14日 | 16 | 县审计局 | 6月15日 |
3 | 县司法局 | 4月22日 | 17 | 县公安局 | 6月16日 |
4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4月28日 | 18 | 县民政局 | 6月19日 |
5 | 大竹生态环境局 | 5月11日 | 19 | 县市场监管局 | 6月21日 |
6 | 县住建局 | 5月13日 | 20 | 县统计局 | 6月23日 |
7 | 县交通运输局 | 5月17日 | 21 | 县财政局 | 6月24日 |
8 | 县水务局 | 5月19日 | 22 | 县乡村振兴局 | 6月27日 |
9 | 县农业农村局 | 5月23日 | 23 | 县信访局 | 6月29日 |
10 | 县经信局 | 5月24日 | 24 | 县行政审批局 | 7月5日 |
11 | 县商务局 | 5月25日 | 25 | 县综合执法局 | 7月7日 |
12 | 县文体旅游局 | 5月30日 | 26 | 县医保局 | 7月12日 |
13 | 县卫生健康局 | 6月6日 | 27 | 县自然资源局 | 7月14日 |
14 | 县退役军人局 | 6月8日 |
|
|
附件2
乡镇(街道)“政务开放日”活动时间安排
序号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序号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竹阳街道 | 4月7日 | 17 | 周家镇 | 6月14日 |
2 | 白塔街道 | 4月12日 | 18 | 高明镇 | 6月16日 |
3 | 东柳街道 | 4月15日 | 19 | 八渡乡 | 6月20日 |
4 | 中华镇 | 4月19日 | 20 | 石子镇 | 6月22日 |
5 | 乌木镇 | 4月21日 | 21 | 四合镇 | 6月28日 |
6 | 团坝镇 | 4月26日 | 22 | 天城镇 | 6月30日 |
7 | 朝阳乡 | 4月29日 | 23 | 杨通乡 | 7月4日 |
8 | 杨家镇 | 5月10日 | 24 | 文星镇 | 7月6日 |
9 | 清河镇 | 5月12日 | 25 | 童家镇 | 7月8日 |
10 | 柏林镇 | 5月16日 | 26 | 高穴镇 | 7月11日 |
11 | 石河镇 | 5月18日 | 27 | 妈妈镇 | 7月13日 |
12 | 月华镇 | 5月24日 | 28 | 庙坝镇 | 7月15日 |
13 | 石桥铺镇 | 5月26日 | 29 | 欧家镇 | 7月18日 |
14 | 永胜镇 | 5月31日 | 30 | 清水镇 | 7月20日 |
15 | 安吉乡 | 6月7日 | 31 | 川主乡 | 7月22日 |
16 | 观音镇 | 6月9日 |
|
|
注:如有承办单位因特殊原因调整“政务开放日”活动时间,以承办单位发布的开展公告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