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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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基础信息推送、待遇审核支付、基金管理经办工作。负责离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50630干部”(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享受副厅级待遇人员等特殊人员的医疗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含职工生育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认定和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并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工作。承担资助医疗救助对象、脱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承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工作,承担城乡医疗救助经办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事宜等。

(二)2022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上线使用为契机,加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全力提升即时结算率。围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做实做细做精“线上办理”,优化流程,压实责任,强化宣传,确保线上经办服务上台阶。加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推广使用工作,梳理上线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汇总并上报,确保信息平台使用高效顺畅。强化基金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基金收支计划,强化基金预算约束。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新上线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操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稽核,构建常态化内部审计稽核工作机制,扩大内审覆盖面,有效防范经办风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县医疗保障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71391842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713918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9184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7139184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957元,占0.43%;卫生健康支出70791647元,占99.16%;住房保障支出291238元,占0.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391842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122415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22415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91842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957元、卫生健康支出70791647元、住房保障支出29123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391842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122415元。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补助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666113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补助标准预计增加3元每人;因我单位承担城乡医疗救助经办工作,2022年预算城乡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补助21641680元,用于资助低保、孤儿、特困及脱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低保、孤儿、特困及脱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内人群医疗费用的医疗救助费用;2021年经公开招录2名参公人员,调入一名参公人员,导致相关费用预算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957元,占0.43%;卫生健康支出70791647元,占99.16%;住房保障支出291238元,占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8957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标准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169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63518.3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188668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7404292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补助资金,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正常运行,待遇及时支付;资助低保、孤儿、特困及脱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低保、孤儿、特困及脱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内人群医疗费用的医疗救助费用,保障医疗救助资金及时支付;用于离休干部、50630干部及厅级干部医疗费的报销及支付;保障医保经办单位(乡镇政府部门)网络运行费用,职工、居民报账资料整理归档费用,为监管医疗机构发生的审核费用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9123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87550.38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6164.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138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44.44%。

2022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预算减少8000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业务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1386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5739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经公开招录2名参公人员,调入1名参公人员,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房、党建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拨款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部门预算表(附件包含以下附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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