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0304执12144号之二,将位于大竹县竹阳镇竹海路西段100号帝景龙庭2号楼C幢15-3号房屋归买受人龚春燕所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号:00074167 土地证号:竹国用(2015)第00390号 | 龚春燕 | 出让 |
| 大竹县竹阳镇竹海路西段100号帝景龙庭2号楼C幢15-3号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