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有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大竹全县范围内。
二、专项治理重点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包含机动车违停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二)机动车、两、三轮电动车及摩托车逆向行驶的;
(三)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四)两、三轮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
(五)驾驶两、三轮电动车及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载货的;
(六)两、三轮电动车及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七)两、三轮电动车及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篷)的;
(八)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九)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十)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