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永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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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 围绕中心抓落实。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对照县对镇目标任务、分解指标,扎实抓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2. 紧扣发展抓谋划。全面梳理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毗邻乡镇融合发展思路,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通过加强与毗邻乡镇的沟通衔接,力争实现交通、产业等领域共建发展。

3. 聚焦振兴抓创建。广泛开展“感恩奋进”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脱贫攻坚主体意识和“造血”功能。坚持“长短结合、以短补长”发展模式,培育糯稻、壮大香椿等特色品牌产业,实现产业覆盖强化扶贫帮困、乡村振兴促进群众增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7134359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71343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435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713435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1696元,占36.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776元,占11.41%;卫生健康支出197037元,占2.76%;城乡社区支出311596元,占4.37%;农林水支出2723056元,占38.17%; 交通运输支出164071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323127元,占4.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34359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08026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802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435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169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776元,卫生健康支出197037元,城乡社区支出311596元,农林水支出2723056元, 交通运输支出164071元,住房保障支出32312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34359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408026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及公用项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1696元,占36.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776元,占11.41%;卫生健康支出197037元,占2.76%;城乡社区支出311596元,占4.37%;农林水支出2723056元,占38.17%; 交通运输支出164071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323127元,占4.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040238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6400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45324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5000元,主要用于: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经费和培训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组开展工作的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0600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工作的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4134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及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2年预算数为25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年终目标奖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8916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731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数为2736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4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534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083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4086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0000元,主要用于:居委会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及群众专项服务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25159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325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2年预算数为45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经费、护林管护。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150056元,主要用于: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31524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工资、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2022年预算数为18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的运行维护。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871元,主要用于:用于乡道公路养护。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1200元,主要用于:客车签单补助。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23127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19596元,其中:

人员经费540649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1309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999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999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1年我单位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0.01%。

2022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预算减少10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77005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78302元,减少33.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及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永胜镇预算公开表.xlsx​(附件包括以下表项)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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