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石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石子镇
发布日期:2022-04-26
点击数:人次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大竹县石子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收支预算执行。编好收支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二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大重点基础设施投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三是巩固脱贫攻坚。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四是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足额筹措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等民生资金,支持教育、养老、医药卫生等方面社会事业发展。五是推进绿色发展。加大污染防治支持力度,支持加强生态建设,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六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七是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石子镇人民政府为行政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子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石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968.8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968.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8.87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968.8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01万元,占31.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9万元,占2.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7万元,占14.4%;卫生健康支出49.8万元,占5.14%;城乡社区支出48.17万元,占4.97%;农林水支出327.82万元,占33.84%;交通运输支出26.63万元,占2.75%;住房保障支出42.05万元,占4.34%;其他支出11万元,占1.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石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8.8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了预算投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17万元,农林水支出327.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63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42.05万元,其他支出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石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8.8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了预算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0132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9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49.8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48.17万元。

  6、农林水支出327.82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26.62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42.04万元

  9、其他支出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35.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行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7.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业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代理会计核算经费及培训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组开展工作的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正常运转。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8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及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20.9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6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相关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5.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1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5万元,主要用于:镇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19.5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及群众专项服务经费以及社区干部补贴。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2.17万元,主要用于:治脏、治乱、治噪、治尘、治水等“五治”工作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30.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2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63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体检费、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补助、贫困村第一书记补助。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59.0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工资、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经费,即运维资金(维修道路、堡坎、村道保洁等)。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乡道公路养护。

  2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3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工作经费及客车签单补助。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2.0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7.4万元,主要包括: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资金、村干部体检费、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村干部医疗保险、村级代理会计核算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动物防疫人员经费、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妇联工作经费、关工委共青团工作经费、水大气土壤治理及河长制专项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石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镇未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1.2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项检查等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工作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石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了预算投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石子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1年底,大竹县石子镇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消防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2年大竹县石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包括以下表项)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