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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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6〕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大竹县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未来五年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6〕27号)及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四川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第二十八次会议部署,按照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第八次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和达州市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建设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存史、育人、资政”独特功能,依法推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记录大竹发展历史,充分发挥独特优势,为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二)坚持依法治志。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增强依法修志、读志、用志、治志意识;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县志办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志办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县域内地方志工作法定职责。

    (三)坚持全面推进。以依法修志为前提,全面推进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地方史编写出版、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创新发展。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五)坚持质量至上。坚持实事求是、存真求实,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保密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无愧于时代、符合人民群众需要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精品良志。

    (六)坚持修用并举。遵循修志为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形成修用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县地方志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志工作得到加强,第一轮乡镇部门志书编修任务全面完成,第二轮规划编修县级党委系列部门志书和乡镇(街道)编修村(社区)志书,实现公开发行《大竹年鉴》全覆盖,做好第三轮县志编修准备,方志馆建设、图像信息资料库建设、县域地情资料的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全县地方志编修体系、资源抢救与保护开发利用体系、质量保障体系、信息化工作体系、工作保障体系等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体系同步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第一轮乡镇部门志书编修出版任务。

    1.按照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2018年前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志63部、部门志60部的第一轮志书编修出版任务。

    2.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依法有序指导清河镇、石桥铺镇、庙坝镇等组织开展并编纂完成中国历史名镇志文化工程(四川大竹部分)(其中清河镇2017年完成,石桥铺镇、庙坝镇2019年完成)

    3.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四川省4A级以上景区资料汇编》(达州市大竹县五峰山旅游景区)。

    (二)规划编修第二轮乡镇部门志书。

    4.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17年3月前编纂完成《四川乡镇(街道)简志》(大竹51个)任务。

    5.2019年规划启动编修县级党委系列部门志书。

    6.2020年规划启动编修乡镇(街道)村(社区)志书各2部。

    (三)做好第三轮县级志书编修工作准备。

    7.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20年前,县志办开展好第三轮县级志书编修工作规划编制、组织管理、运作模式、资料收集、编纂方式、编纂体例等调研工作;制定启动第三轮县级志书编修方案。

    8.县志办依法加强对县级部门志、特色志、年鉴、大事记编纂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

    (四)全面开展年鉴工作。

    9.进一步完善县级综合年鉴工作管理体制,加强综合年鉴编纂的组织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具备年鉴编纂知识、有一定编纂能力且相对固定编纂人员,按照年鉴纲目统一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组稿任务,提供年度相关工作特色图片,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力争开展年鉴多语种版的编纂出版,提高年鉴编纂出版的及时性、针对性、工具性、实用性。

    10.要结合省市部署逐步推进并指导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部门(行业、专业)年鉴编纂工作,打造一批年鉴精品。

    (五)加强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11.加大研究开发利用力度。要围绕构建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发展布局,加强对全县地方志资源的深挖掘和深加工,加大大竹巴蜀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科教文化、感恩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对各类志书、年鉴的分析研究、综合加工、深度开发,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的地方志产品,不断挖掘地方志价值,充分发挥地方志作用,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为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服务。

    12.编纂各类图志、简志、概览、史话丛书;组织编辑重要信息简报或月报读本,开展经济社会发报或月报,编写县情读本;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方面专题研究,发掘历史文化精髓,为县域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及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3.深入开展读志传志用志。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组织编写适合各级领导干部、党员、群众、大中小学生等不同对象阅读的地情读物或乡土教材,编纂富有地方、行业、时代特色的部门志、专业志、专题志、历史文化名镇(村)志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志。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读志传志用志。

    14.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实现县志、年鉴和地情资源的整合共享、远程利用。通过举办地方志展览、制作地情电视节目、发布地情网络视频、发行地情音像制品和送志书年鉴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全县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15.推动《大竹年鉴》数据化。2019年完成《大竹年鉴》(1986-2011)电子录入,形成年鉴目录、全文数据库。

    16.加强地情资料和地方史的研究编纂出版。2020年前,县志办要完成《大竹沿革》、《大竹千年大事》《建文帝在大竹》、《大竹专区》、《志览大竹》等编纂出版工作。

    17.加强对重大事件纪实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纂工作。

    (六)加强质量体系建设。

    18.加强地方志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资料报送、志稿评审、质量评价、审查验收、批准出版以及志书修订、重修、再版等制度,为志鉴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19.认真贯彻《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等规定,落实志书三审制度及地方史研究申报审查制度。

    (七)加强地方志资源收集和抢救保护。

    20.贯彻落实《地方志书和地情文献征集办法》,建立县地方志学会,开展地方特色文化资料、家谱族谱、姓氏文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院、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文化人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的文字、图片、照片、录音、录像等地方志资源纸质和电子载体的收集征集及整理工作。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拓展县方志馆馆藏及地方文献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成全方位的地方志资料建设体系。

    21.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古籍保护技术,加强对地方志文献的整理、抢救和保护。已完成修志任务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及时将修志中的原始资料长编、大事记等资料向县方志馆移交,确保资料妥善保管和有效利用。加强资料安全和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推行资料年报制度,逐步建立地方志资料年报体系。

    (八)加强方志馆建设

    22.将县方志馆纳入县图书馆或规划馆规划建设管理,形成文献编修、征集、展示、研究、开发利用体系。要有效利用现有简易方志馆加强业务建设,依法免费向公众开放,积极打造成为地方志或地情资料收藏展示、地情研究咨询、地方文化交流中心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方志服务社会功能。

    23.贯彻《四川省方志馆工作通则》,落实配备热爱地方志事业的事业编制馆藏人员,规范馆藏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对各类地情实物载体、家谱族谱、姓氏文化、口述历史、录音录像、照片图册的收集工作;加大对记录大竹重大事件、人物和突发自然灾害资料收集整理力度。

    (九)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24.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覆盖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地方志信息化网络。

    25.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不同载体的地方文献收(征)集、保护和开发利用,逐步建立地方志目录、全文数据库,优质服务社会。

    26.加强图像信息资料库建设,各地各部门每年定期向县志办报送上年度本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文明建设和历史古迹、旅游资源等图片。县志办要加强制作、分类管理,为县域经济社会建设珍藏具有历史价值图片。

    (十)坚持规范引导,鼓励社会参与,加强地方志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

    27.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档案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合作交流,动员和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地方志编纂,引入竞争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转移委托、项目课题制等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方志馆捐赠地方志资料或从事地方志文献开发研究。

    28.发挥网站、微信、微博作用,开通《大竹大事》(双月读),通过志稿评议、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学术交流、考察调研等方式活跃学术研讨,加强理论与工作研究。做好国家和省、市、县地方志优秀成果申报、评奖的组织、推荐、评审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地方志工作必须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地方志事业协调发展。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县志办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完善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

    (二)坚持依法履职,健全长效机制。县志办主管县地方志工作,要依法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逐步完善配套地方志工作规范;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执行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地方志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地方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探索基层地方志管理新模式,拓展地方志工作新领域,指导企业、学校、村(社区)等逐步开展地方志编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地方志工作规划,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地方志工作,修志任务较重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编修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持。探索地方志工作引才育才机制,完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技能,培育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健全志书、年鉴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加强对志鉴主编(总纂)和修志人员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开办地方志专业硕士生点,完善建立地方志工作实习基地,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要支持、补充配强地方志编修人员,为地方志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扬活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拓宽宣传渠道,挖掘宣传题材,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地方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修志问道的新贡献。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实施方案。县志办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单位)对本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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