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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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2013年度,我局主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及救灾体系,全面落实各项优安置工作政策,扎实开展敬老爱老及关爱孤残儿童活动,规范了基层政权建设。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民政局系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决算事业单位共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8209.87万元,收入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23075.40万元增加5134.47元,增长22.2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3年民政局支出决算总额为28209.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4682.74万元,医疗卫生228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0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924.04万元,其他支出276.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5134.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760.04万元,增长70.6%。二是项目支出增加4374.42万元,增长19.88%。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82.7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283.5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4.04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改革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3.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其他支出276.50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附表:大竹县民政局2013年收支决算表
大竹县民政局2013年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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