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木镇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乌木镇
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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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部门:

经乌木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木镇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竹县乌木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乌木镇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春防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现制定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抓好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不断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提高疫情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动物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春防目标

非洲猪瘟:继续夯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坚持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两手抓。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在建场建设进度,及时投产。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积极申报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切实提高非洲猪瘟防控能力,确保生猪生产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

高致病性禽流感:所有家禽使用禽流感(H5 H7)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应免家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口蹄疫:所有生猪使用猪O型口蹄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所有牛、羊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猪瘟:所有生猪使用猪瘟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小反刍兽疫:所有羊使用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城镇准养犬狂犬病免疫率达到95%以上、农村犬达到90%以上。严密监测羊、牛、猪布病、奶牛结核病和炭疽病。

畜禽圈舍、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消毒面积达到100%。

(二)春防的重点

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继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积极做好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和猪伪狂犬病、禽霍乱、山羊痘等其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使用禽流感(H5 H7)三价灭活疫苗对家禽进行全面免疫,饲养期超过70日龄的家禽,要使用禽流感(H5 H7)三价灭活疫苗做加强免疫,免疫间隔时间为三至四周,确保所有家禽应免尽免。逐步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防治重点策略,边境、历史疫区要建立好免疫隔离带。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动物防疫监管。

(三)疫病监测目标

按照《大竹县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的免疫抗体的日常监测、集中监测及春防交叉检查工作。做好非洲猪瘟的监测工作。

(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目标

牲畜耳标佩戴率100%,防疫档案建档率100%,档案填写规范、齐全、详实。

(五)检疫监督工作目标

检疫工作做到“四到位”,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规模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六)消毒目标

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大竹县动物防疫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在辖区内统一时间、统一技术标准,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灭源工作。养殖场(户)、运载工具、动物及动物产品外包装、屠宰场和畜禽交易场所的消毒面积达到100%,不留死角。

三、进度安排

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从3月10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全镇统一按照宣传准备、集中免疫和查漏补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准备阶段及任务(3月12日至3月21日)   

1、镇级召开春防专题会议,部署春防工作。

2、各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春防工作,落实春防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

3、开展动物防疫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户专题技术培训等工作。

4、组建集中免疫队伍,全面推行整村推进,集中免疫的工作方法,严禁人员分散免疫。

5、落实工作经费,做好疫苗、注射器械、防护用品、免疫反应抢救药品、消毒药等物资准备。

6、广泛开展宣传、层层发动工作,使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实施。各村(居)委会结合春防宣传全面实施免疫告知义务,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告知书》方式,告知养殖户免疫病种、免疫时间、动物为什么要免疫、不免有什么危害、出现应激怎么办、抵制或拒绝免疫的处置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

7、消毒。各村(居)委会一是要在辖区内按照消毒技术要求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灭源工作。散养户的消毒由村委会组织村防疫员进行全面消毒;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大户由业主负责消毒;动物胴体交易市场、屠宰场、活禽(畜)交易场所由经营管理方负责消毒。二是加强运载工具的严格消毒,按照消毒操作规程对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的轮胎、车厢,动物及动物产品外包装等一律实施喷雾消毒,全面消毒,不留死角。三是要按实际情况正确选择使用消毒药品,合理安排消毒程序,做到科学消毒、有效消毒、安全消毒,消毒药品必须是两种以上,并交替使用,以达到消毒效果。

(二)集中免疫阶段及任务(3月24日至4月15日)

1、总体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全面实施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漏一村一户一场、不漏一畜一禽。

2、规模养殖场:按照农业农村部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规定和《大竹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操作技术指南》要求,指导、督促规模饲养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疫病开展程序化强制免疫,常年保持免疫密度95%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乡农业服务中心要随时保持疫苗供应,督促做好记录记载。

3、散养畜禽:集中组织强制免疫。所有家禽使用禽流感(H5 H7)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所有生猪使用猪瘟和猪口蹄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所有牛使用口蹄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所有羊使用口蹄疫疫苗和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

4、加强犬只的免疫工作,确保农村犬只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社区犬只免疫密度达100%以上。       

5、及时更新数据,完善免疫档案。

(三)查漏补缺阶段及任务(4月16日至4月25日)

1、继续普查补免,对因集中免疫时不能进行免疫的畜禽进行补免。

2、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春防工作总结,查找、分析春防和狂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春防工作总结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采取整体推进、集中突击、分散补免、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等灵活多样的春防措施,推动春防工作。为确保春防进度,各村(居)委会在春防开始后每周二下午14:00前将春防进度周报表报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将数据上报县畜牧发展中心。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春季是畜禽养殖补栏的高峰季节,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加之国内病原污染广泛、多种亚型并存、病毒变异加快,导致动物疫病易发、多发,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随着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鸡新城疫退出强制免疫,非洲猪瘟在我国我省多地发生,动物疫情形势发生显著变化。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今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春防工作,确保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和动物卫生安全。

(二)落实责任,严格追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要采取划区分片、责任到人和责任人姓名在所辖片区公示等措施,实现防疫责任区无缝覆盖。一是对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各村要派驻动物防疫人员对动物防疫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二是对养殖户和散养户,实行分片责任制管理。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检疫,严格监督。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要村要严格实行24小时监管,严防外疫传入我镇。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畜禽饲养环境和交易场所要严格消毒,对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制度,对污染的场地、用具等进行彻底消毒。

(四)强化疫情监测,完善应急机制。各村(居)委会要重点加强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活畜禽交易市场、历史疫区、边境地带的重点防控和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小范围”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疫情。

(五)逗硬督查,严格考核。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组织4个技术督导组,镇将组织两个技术督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春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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