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以“三个强化”工作法抓好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全县小水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预防机制,积谷防饥,责任明确。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12个,明确水务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三单一书”,即任务清单(24项),责任清单(1项),监管督查清单(63项)与电站业主签订安全承诺书(16份)。各种制度共计196项。组织全县电站法人,运管人员、相关乡镇的分管领导共59人次参加的省级水电站安全培训,参训和参考人员覆盖率达98%。督导16座小型水电站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参演150余人次,着实加强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强化”隐患排查,孜孜不倦,真抓实干。由水务、发改、经信、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资中心、电力公司等部门成立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县32座水电站全面排查,覆盖率达100%。审核电站资料10000余份,督查电站安全管理资料完成情况20余次,现场处理安全隐患36处,编制小水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6个,发出整改函告14份,草拟转发水电站安全管理文件16份。切实推进水电站安全生产长效化治理。
三、“强化”整治力度,重拳治乱,铁腕执法。以零容忍态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停止运行督促整改,形成问题隐患台账353个,目前整改完成341个,12个隐患正在限时整改中,整改率达96.6%,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目前依法拆除水电站1座,关停15座,停运整改16座。在水电站行业形成强大震慑,奋力营造全县小水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