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724执恢42号,将位于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煌歌城市之星D3-13-1号房屋归买受人甯中英所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竹县国用(2014)第04219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201403030044号 | 李军 | 出让 |
| 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煌歌城市之星D3-13-1号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