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1724执43号之二,将位于大竹县竹阳镇北城新区美宇凤凰城B区3号楼2-3-1号房屋归申请执行人陈一凤所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61530号、竹国用(2012)第03234号 | 刘行宣 | 出让 |
| 于大竹县竹阳镇北城新区美宇凤凰城B区3号楼2-3-1号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