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上(2022)川1724执恢15号之一,将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迎宾路298号东蓝宽境6幢3-18-4号房屋归买受人陈龙所有,并宣布上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号:(2021)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46679号 | 刘彬 | 出让 |
| 大竹县白塔街道迎宾路298号东蓝宽境6幢3-18-4号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