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
来源: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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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决策部署,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基层中医药工作,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精神,按照省、市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目标、意义及总体考虑

根据省、市最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强化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通过创建,在全面推动县域中医药事业在组织管理、服务体系、监督考核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上进一步取得突破,在群众满意率和知晓率上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五大举措着手,以及对创建工作细则进行了明确分工,细化了各单位具体实施内容及工作目标,谋划如何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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