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区域高地!达州出台十四条措施,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达州发布
发布日期: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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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区域养老服务高地、幸福颐养中心,7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达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四条措施》”)。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达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0.44万,居全省第三位,老龄化率22.36%,养老服务需求增加、压力巨大。

  2022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达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达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清单等。《十四条措施》是对上述规划、方案的具体落实,解决制约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十四条措施》突出重点找准“小切口”,推动目标“可实现”、惠及“大民生”;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具有实践性、操作性。《十四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4个部分14条措施。

第一部分为强化用地保障

       提出科学规划布局、优化存量设施利用2条措施。其中要求“四同步”,即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自2020年起已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务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第二部分为扩大服务供给

  提出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适老化改造3条措施。其中,明确了补贴补助标准,对评估合格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个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十四五”期间全市改造将不低于2.2万户。

第三部分为提升服务质量

  提出健全医养结合机制、强化人才培养、推进智慧养老、强化综合监管4条措施,旨在推进养老服务品质发展、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第四部分为完善扶持政策

  提出建立困难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照护政策、完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保障激励机制、建立老年人就医优待补贴政策、落实财税扶持政策5条措施。这部分是社会关注重点,有多处“创新亮点”:

  一是建立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照护制度,对象为同时具备困难、高龄、重度残疾特点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机构养老对象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完善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对评定为一至五级的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25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三是对取得五至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3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对在同一养老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的持证养老护理员,一次性给予1500元从业年限补贴,每满3年,可再次申领。

  四是建立老年人就医优待补贴制度,同级财政按照老年人就医优待实际优惠金额的50%予以补贴,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已协商一致。

  以上措施涉及补助补贴资金,来源包括省级养老服务业补助资金、市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福彩公益金等,按照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承担,具体细则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共同拟定。

  据了解,《十四条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实施后将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整合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为打造区域养老服务高地提供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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