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竹阳镇
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2014年,竹阳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走基层”活动,结合实际,确定了“十项行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实事”惠及广大民生群众,“四式”服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工作部署。截止2014年底,“十项行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十件实事”惠及广大民生成绩斐然,“四式”服务践行群众路线成效明显,其它工作协调并进发展较快,全镇呈现出蓬勃发展、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概况
竹阳镇下属二级决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竹阳镇收入决算总额为2815.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15.9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192.1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征地拆迁补助2296.37万元。
2014年竹阳镇支出决算总额为281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4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5.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60.2万元,农木水支出21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4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192.1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征地拆迁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竹阳镇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竹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竹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42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发展目标而安排的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17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文化站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农村文化建设专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11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五保户供养及社区建设。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42万元,主要用于:镇下属单位计生办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
(五)城乡社区支出1860.2,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工资,社区的日常运转,城区周边清扫人员工资以及拆迁补偿、超期过度费。
(六)农林水支出218.79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村(组)干部补助、大学生村干部补助、村(组)日常运转以及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七)住房保障支出55.84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资金27.09万元,按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26.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7万元。
(一)2014年公务接待费18.04万元,较2013年决算下降9.8%。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750批次,3600人,共计支出18.0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拆迁工作加班用餐费5.24万元,两违整治加班用餐费5.8,信访维稳及安全工作公务用餐费4.5,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公务用餐2.5万元。
(二)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0.42%,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车辆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长安载客汽车1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07万元,用于拆迁工作、两违整治、信访维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一:大竹县竹阳镇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竹阳镇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竹阳镇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