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
一、 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确定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大竹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大竹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大竹县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条例》的有关内容和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全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县未收到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不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全县未发生针对本级、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是施行《条例》的第一年,我县在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宣传培训、制定工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规定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便民原则,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行政决策、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调整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专栏功能,同时在公共场所采用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已有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作流程,完善内容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