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两、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秩序,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大竹全县范围内。
二、专项治理重点
(一)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篷)的;
(三)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的;
(四)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