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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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函〔2012〕40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关于组织征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通知》(节能函〔2012〕2号)精神和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供电配电系统,照明和采光系统,空调和通风系统,供热锅炉系统,建筑隔热保温系统,电梯和动力系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车辆和交通系统,生活用水系统,餐厨设备,园林及雨水收集系统,智能管理控制系统。
    二、征集条件
    (一)技术先进成熟,技术水平属于国内领先,经有关权威部门检测具有明显的节能节水效果,产品技术质量、安全、防火、节能、节水、环保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通过国家节能节水产品认证或通过专业组织的评审(认定)。
    (三)在公共机构具备广泛推广应用前景,相关产品已批量生产,且在国内有成功实用案例。
    三、工作要求
    各公共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统计汇总,于2012年4月28日前将征集结果加盖公章后报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县国资办),联系人:游开云,联系电话:6225156。

    附件:1.大竹县公共机构节能节水产品征集汇总表
          2.大竹县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征集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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