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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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2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川区等7个县(市、区)〈乡镇(街道)赋权清单〉的批复》(达市府函〔2022〕9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竹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大竹县乡镇(街道)法定权责清单》和《大竹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行使行政权力事项,并及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内容,负责辖区范围内宣传贯彻执行赋权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要求配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二、县级各行政权力部门要支持、指导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和权责清单工作,按照赋权事项同步下放相关文书资料和设施设备,并进一步梳理办理流程和细则,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提高乡镇(街道)履职行权能力。同时,指导乡镇(街道)梳理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并结合《大竹县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县乡权责关系、职责分工。

三、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权责清单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扩权赋能、权责清单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基层治理能力,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持续加强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管理,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四、纳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济发达镇(庙坝镇),继续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6号)要求,结合《大竹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一并抓好落实。

 

附件:大竹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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