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14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文物管理,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牢记宗旨,大力搞好文物管理工作;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全县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职能,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充分利用《文物法》为法律武器,保护县域内的文物安全。2014年文物管理所,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登录工作;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保护范围、消防安全以及现状进行了巡查,保证了县域了的文物安全。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财政全额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33.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进入第二阶段,业务量增大。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33.5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进入第二阶段,业务量增大。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49万元,主要用于:第一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收缴出土乌木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的发放
(三)住房保障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0.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14年公务接待费0.4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50%,主要原因是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下乡次数增多。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30人次,共计支出0.3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1、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乡镇工作人员的培训费,2、省、市普查组的数据交叉检查,3、本单位收缴搬运乌木加班工人工作餐。
附表一: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