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民族宗教局2014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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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竹县民族宗教局2014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民族宗教局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促进民族宗教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民族宗教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决算总额为433.3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3.3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42.6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款拨减少。

2014年财政支出决算总额为43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6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42.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的教堂搬迁工程款拨入比2013年少42.6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竹县民族宗教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民族宗教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民族宗教局机关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民族宗教局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8万元,主要用于:大竹县民族宗教局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19.9万元,民族专项工作支出22万元,宗教专项支出24.1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用于教堂搬迁工程。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一)201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14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2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压缩预算,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80人,共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来人检查民族宗教工作接待、省市县来人调研、外地来人人交流学习、专题研讨、交叉检查指导、执行公务等业务活动开支涉及的用餐费。

(三)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3%,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越野车。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用于维护民族稳定,宗教事务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一:大竹县民宗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民宗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民宗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201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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