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民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2014年度,我局主要工作,民政运行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出台了《大竹县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十条措施》;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及救灾体系;成功创建四川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县”;撤县设市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民政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民政局系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决算事业单位共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9356.55万元,收入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28209.87万元增加1146.68万元 ,增长4.0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4年民政局支出决算总额为29356.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6268.24万元,医疗卫生215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04.2万元,其他支出682.0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146.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11.49万元,下降5.76%。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258.17万元,增长4.79%。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68.2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153.7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4.2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改革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8.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其他支出682.06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5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8万元。
(一)2014年大竹县民政局无出国(境)经费发生。
(二)2014年公务接待费13.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厉行节约。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0余批次,2000余人.次,共计支出13.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民政行政管理事务接待5万元,优抚事业接待2.6万元,退役安置接待1.5万元,社会福利接待2.5万元,其他救助接待2万元。
(三)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8万元,基本与2013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新增或减少车辆,进一步加强了内控力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8辆(小型客车及商务车)。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4.8万元,用于救灾应急,下乡核查低保等困难群体人员信息,规划社区建设及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救助流浪乞讨救助,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光荣院休养老人服务,殡葬执法及殡仪专用等民政事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一:大竹县民政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民政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民政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