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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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达市委发〔2017〕17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7〕31号)要求,现将2017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四个到位”

我县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做到“四个到位”保障该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人员到位,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部署到位,印发《大竹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竹委发〔2017〕33号),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绩效任务考评,并在年初召开大竹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措施到位,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竹府办函〔2017〕50号),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总体规划,实施有步骤、有督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宣传到位,为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新动态、新经验、新举措,充分发挥信息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及时宣传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与多家传媒公司签订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网络宣传协议。全年,在各类网络媒体上共刊登71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其中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网7条,四川法制网4条,法制传播网60条)。

二、科学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并在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上组织对《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了学习。率先制定《大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县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该规定对幸福公馆、荷兰映象、DZP022号地块、DZP037号地块等相关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稳妥推进党政法律顾问团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成立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为主体,外聘专家、律师为成员的大竹县党政法律顾问团,聘任王远等13名律师为大竹县党政法律顾问。并对党政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印发《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竹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的通知》(竹委办〔2017〕15号)和《大竹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竹委办〔2017〕25号)。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已着手起草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目前已建立“律师人才库”,律师积极融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担任法律顾问109家,为贫困村及有2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担任法律顾问275家。

三、职权法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抓好行权清理及行权平台公开运行。一是召开大竹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了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具体工作。二是及时清理调整了行权事项,重新对内部流程图、文书表单、风险点和监察点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和优化规范,清理后行权事项由6096项调整为5406项(不含174项行政许可),设置监察点位281347个、风险点位118366个,确保行权平台规范高效运行,监察到位。三是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意见》(竹府办〔2017〕13号),进一步明确了行权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理顺了行权平台管理部门、监察部门、法制部门的职能职责。四是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面,积极搭建好行权平台网络,切实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解决“体外循环”、“事后录入”、“虚假运行”等现象,全年网上办件量达559344件。五是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录入不及时、未同步运行、补录、漏录、未及时处理报警数据的一律进行函询督办。2017年已由行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函询70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回复。

(二)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为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出台《2017年大竹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从机制上进一步加强监管,逗硬考核。今年3月,由县监察部门组织,抽调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县行权办工作人员、部分行权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县行权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建设市、县、乡三级联动审批体系,全县大多数乡镇已覆盖,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5182件,办结35167件。二是再次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清理后全县行政审批事项174项,公共服务73项,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列出项目清单,工作编制服务指南800余项,在大竹发布推送13期。三是深入开展“两集中、两到位”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搞“体外循环”,“只挂号不看病”、审批流程繁琐等突出问题。

(二)加强“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专题召开了“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及业务培训会。领取了县级管理员账号,全县47个部门及管理员账号已全部建立。各行权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已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缴改认缴(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27个行业除外),住所改为经营性场所,前置改后置。二是严格实行双告知,现已推送1032条双告知信息,有利于部门间加大事中事后监管。三是积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60个,已简易注销成功25个。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300个,个体户3500个。四是股权出质登记。办理股权出质9件,累计出质股权数额:11362.4592万元,累计担保债权数额:500710万元。五是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再到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已有3580个企业的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载率达81%,2018年将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部加载。六是便捷服务,筑巢引凤,引来4家外地企业迁入我县从事地产开发工作。

五、严格把关,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

(一)严格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6〕159号)和《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通知》(竹府办函〔2016〕133号)要求,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2016年12月30日之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废止33件,修订5件,继续有效39件,失效20件;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废止43件,失效1件;县级部门与非政府机关、组织联合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3件;各乡镇政府经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3件。

    (二)拟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201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竹府办〔2017〕25号),对拟出台的《大竹县城市建成区部分区域内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货币化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制定作出了细致的安排与要求,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印发《大竹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竹府办〔2017〕10号),县政府全年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并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备案审查;部门和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备案2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六、多管齐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为顺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及执法体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草拟了《大竹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县委常委会审定并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一年一度的全市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资格。对考试合格的人员,指导行政执法机关网上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并对现有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审、公告。截止2017年4月,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验审合格866个,注销295个;对公安、交通等5个省直属部门的881个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备案,并将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1747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清理行政执法证件。5月,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再次清理,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共157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包括乡镇51个,部门88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5个;受委托组织13个),有效证件1689个,注销353个。

(三)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和两法衔接移送案件备案工作。为严格落实省市要求,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和两法衔接移送案件备案工作,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和两法衔接移送案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竹府法发﹝2017﹞1号),对报备机关、备案机关、报备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严格监督行政执法。全年,共对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16件;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司法部门8件。

(四)加强衔接,督促各部门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1.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大竹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法制办与县检察院共同对5个行政执法机关“两法衔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多个单位联名印发《大竹县“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竹检会﹝2017﹞6号),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推动我县“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有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执法,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根据省市安排部署,2017年8月,由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法制办联合成立大竹县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就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省、市开展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大竹县戒毒工作的严峻形势,我县将强制隔离戒毒作为了监督重点。探索建立起对强制隔离戒毒的督促纠正机制。同时,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全年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共发出12份建议书,均已整改落实。

    3.保持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良性互动。继行政执法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以来,在与大竹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与通川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大竹县县级行政机关与通川区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7年10月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上,专题组织学习了《大竹县县级行政机关与通川区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并通报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川区人民法院针对相对集中管辖以来工作情况以及大竹县2017年上半年行政应诉情况进行了通报,初步形成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

(五)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根据工作需要,印发《关于2017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竹府法发〔2017〕7号),对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经各部门对3854宗案卷自查评估后,县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检查,并将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参评案卷进行初评,已从中选取5件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同检查报告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六)积极受理行政执法监督

为充分发挥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作用,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切实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积极受理投诉一件,经审查,发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违法,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运行效能

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制发《大竹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将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监测、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万余条,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主动公开信息2.9万余条。

八、多元化、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1.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原有行政复议制度基础上印发《大竹县行政复议证据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案件证据提交及采信工作,提高复议案件质量。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出台《大竹县行政复议案件回访规定》(竹府办〔2017〕118号),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适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印发《关于调整大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竹府复委〔2017〕1号),并于2017年12月召开新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8件,受理28件(其中撤销2件,维持13件,责令重新作出3件,撤回申请终止7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件),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与行政复议1件。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

1.行政调解方面。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印发了《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行政调解依据和报送行政调解人员名单的通知》(竹府法函﹝2017﹞1号)和《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照市级行政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法律依据再次清理的通知》(竹府法函﹝2017﹞5号),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向社会公布行政调解相关依据及制作全市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名册的工作。并印发了《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竹府发﹝2017﹞33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人民调解方面。2017年,全县各级调委会通过集中培训或分散培训人民调解员60余次,培训调解员5300余人次。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00余起,调解率达99%,调解成功5044起,调解成功率97%以上,成功调解重大疑难纠纷5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017年,审核人民调解个案825件,发放补贴88000余元。

(三)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

全力打造“阳光信访”。今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了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把所有信访事项全部在网上流转,办理过程和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信访数据全部在网上生成,真正实现网上流转顺畅,网下办理落地。同时全面推行信访事项群众满意度评价,对群众不满意的信访案件加强了分析,查找出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督办,直至问责,倒逼改进工作,不断提升质效。2017年全年,信访信息平台自录信访件共169批364人次,其中网上信访24件。同时加大了对信访网络平台的运用和管理,由财政投入80多万元对51个乡镇(办事处)开通了乡镇视频接访,8月份投入使用并全面运行。     

(四)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的诉讼意识和应诉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已草拟《大竹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规定》,即将出台。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行政应诉工作,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行政机关良好形象。全年,县政府共参与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2 件,其中负责人出庭应诉9件,出庭率75%,案件类型主要集中房屋拆迁管理、其他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等行政管理领域,以第三人参与民事诉讼(重庆和坊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1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还在审理中。

九、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制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常务会上组织学习《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已印发《大竹县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将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绩效评估内容。

十、全面提升行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一)认真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及时拟定《2017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对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共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27项内容。

(二)抓好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组织、筹备由县政府正副县长、乡(镇)长、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行政执法部门法制股长和执法大队长共同参加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2017年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学辉、喻少如对《地方党委政府如何搞好地方的法治建设》、《新时期的行政执法技巧》进行了2次法制讲座,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

(三)完善学法普法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大竹县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竹司发〔2017〕41号);二是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联合印发《2017年大竹县“法律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大竹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三是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虽然我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成法治政府还存在一定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立足高起点,打造新优势,实现新跨越,为建成法治政府、人民满意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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