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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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达市委发〔2017〕17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8〕21号)要求,2018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三个到位”

我县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三个到位”保障该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措施到位,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竹府办函〔2018〕27号),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总体规划,实施有步骤、有督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监督到位,按照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期督查的相关要求,我县按照《大竹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竹委发〔2017〕33号)文件确定的109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对县发改局、人社局、安监局等28个牵头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三是宣传到位,为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新动态、新经验、新举措,充分发挥信息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及时宣传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在各类网络媒体上共刊登56条(其中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网12条,四川法制网16条,法制传播网28条);编辑《政府法制工作简报》3期。

二、科学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印发《大竹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竹县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大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竹府发〔2018〕24号),同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程序规定的要求,对大竹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票价调整方案、交通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城西乡街道社区等43个村(居)民委员会更名等11项相关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稳妥推进党政法律顾问团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大竹县党政法律顾问团工作,结合《大竹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竹委办〔2017〕25号)等文件精神,续聘13名律师,增聘1名律师为大竹县党政法律顾问,进一步推进党政法律顾问团建设。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全县律师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80余家,代理民事案件3000余件,刑事案件150余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85家,代理民事案件1600余件;办理各类公证业务3600余件;实现了法律顾问在全县70个贫困村、294个非贫困村、11个普通村和68个社区居委会共计443个村(居)全覆盖。

三、职权法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积极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全面梳理由县级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后,我县各审批部门(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600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561项,占比93.50%,全程网办事项374项;承担行政确认事项共计58项,“最多跑一次”事项55项,占比94.83%,全程网办事项9项;承担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共计61项,“最多跑一次”事项53项,占比86.89%,全程网办事项32项。二是自2018年8月1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版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我县在平台共认领、编辑、正式运行行政许可事项757项,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行网上行权、同步监督。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一是全面清理由县级承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本)》明确由县级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58项,经清理,县级各审批部门(单位)共认领行政许可事项256项,未认领2项,新增4项。《目录》明确由县级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共计158大项372小项,经清理,县级各公共服务部门(单位)共认领公共服务事项157大项371小项,未认领1项,新增20大项26小项。共计公共服务事项177大项397小项。经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已通过门户网公示。二是全面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和群众,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经梳理,我县能够实施“四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605项,其中“马上办”171项,占比26.1%;“网上办”452项,占比69.1%;“就近办”36项,占比5.5%;“一次办”438项,占比67%。公共服务“四办”事项1136项,其中“马上办”事项255项,占比22.4%;“网上办”事项372项,占比32.7%;,“就近办”事项131项,占比11.5%;“一次办”事项378项,占比33.3%。

(二)加强“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一是以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重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打造微信平台、手机APP,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及网上办事及查询,全面公开服务信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和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开放,构建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作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在部门间重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次数,减少企业和群众在部门之间来回跑路,变群众跑路为信息多跑路。三是以“互联网 政务服务”为抓手,将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清理村级政务服务代办事项,制定简单易懂的流程图,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遵循就近能办事的原则,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进企业“三十三证合一”、个体“三证整合”、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等登记便利化改革,促进双创市场主体发展。新增市场主体4100户,核发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190户,名称预核240件。二是全面落实“只跑一次”改革,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项许可实行“马上办”,马上办核名240件;对名称预先核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等6项许可开通“网上办”,网上办照190户;对个体登记1项许可实行“就近办”,就近办理新增个体户3100户;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等3项许可实行 “一次办”,一次办理注销7860户。三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积极探索“双随机”业务全覆盖,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建立抽查事项清单30项。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3批次,抽查企业548户,个体工商户1300余户,农专32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5户,标记为异常状态175户。四是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搭建涉企信息归集平台,28个涉企信息归集单位归集信息,新增3480条,累计4713条,行政许可3575条,行政处罚636条,抽查检查493条,联合惩戒9条。五是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简化注销登记手续和程序,健全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清理僵尸企业,企业注销登记380个。六是强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企业年报公示38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451户,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17594户,年报率均达100%,连续五年位居全市前列。

五、严格把关,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

(一)严格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县对2018年10月31日之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需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二)拟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竹府办〔2018〕16号),对拟出台的《大竹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大竹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等13件规范性文件制定作出了细致的安排与要求,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由法制办对各部门拟以县政府和县府办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全年,县政府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并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备案审查;审查县政府部门行文的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六、多管齐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城市管理和执法机构,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和综合执法范围,执法力量实行重心下移。按照《大竹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竹委发〔2017〕27号),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圆满组织县食药局、卫计局、环保局等23个部门、9个乡镇从事一线行政执法工作的43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按照考试相关要求,严格行政执法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严格考场纪律。二是强化执法证件验审及管理。认真开展执法证件验审工作,由法制办指导行政执法机关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并对现有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审、公告。2018年,年审合格证件数840个,注销240个,对未通过县政府法制办申领的执法证及垂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827个有效执法证进行备案,并将1667名有效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案件备案工作。根据《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和两法衔接移送案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竹府法发﹝2017﹞1号)对报备机关、备案机关、报备范围等内容的规定,严格监督行政执法。全年,共收到重大行政处罚报备70件,备案审查70件。

(四)加强衔接,督促各部门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1.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与县检察院随机抽查了县环保局、国土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对我县“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起到了推动作用,有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全年,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10人。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2018年,对各个执法部门“两法衔接”平台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基本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有效制约的工作要求。全年,县政府法制办协同县检察院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共发出16份建议书。

 3.保持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良性互动。一是2018年7月,县政府法制办参与市法制办组织召开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第四次联席会议。并在会上,汇报了我县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司法建议和复议建议办理工作情况。二是2018年9月,县政府法制办与通川区法院行政庭,针对我县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深入交流、交换意见,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三是根据2017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司法白皮书提出的建议,已责成各执法部门提升行政应诉认识,建立行政应诉机制和行政应诉制度并完善其他相关行政应诉工作。

(五)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全县行政执法案卷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评查、自查和集中交叉评查的方式进行了评查。各部门对案卷自查评估后,县政府法制办对县人社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等9个部门的180卷案卷进行了抽查,并将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参评案卷进行初评后,选取了5件行政执法案卷、5件行政复议案卷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参评。经参评,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1卷,良好3卷,合格1卷;行政复议案卷被评为优秀2卷,良好3卷。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根据县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和依法治县2018年工作台账的要求,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实际,县政府法制办参照《达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38号),印发《大竹县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竹府法发〔2018〕4号),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参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我县的立法监督。我县先后参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两法衔接工作立法监督,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罚款和没收财物行政处罚管理办法的调研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达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监督。二是参与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的调研,并在县人大常委会上作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三是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对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关问题的执法监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运行效能

一是完善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每年年初及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常态化优化调整网站页面、栏目,不断完善网站功能,目前开设了21个重点信息公开栏目及11个专题专栏目,为满足群众所需信息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注重时效,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000余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00余条),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8万余条。四是严格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201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2件,其答复情况均以公众所要求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公开、邮箱、信件进行回复。

八、多元化、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受理19件,已办结19件(其中行政复议申请终止8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责令重新作出2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7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作出行政复议建议书1件。我县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充分辨法析理、提高决定质量,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最终“服判息诉”,得到了市政府的肯定。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

1.行政调解方面。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发挥行政调解指导中心职能作用,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行政调解工作,全年,对行政调解指导220余次。

2.人民调解方面。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积极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案例库,传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巩固和提高调解成功率。成立大竹县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派出所成立“治安纠纷驻所调解室”。成立大竹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乡镇(街道)成立“信调委驻乡镇(街道)调解工作室”。2018年,全县各级调委会通过集中培训或分散培训人民调解员60余次,培训调解员6000余人次,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320件,调解率达99%,调解成功7182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成功调解重大疑难纠纷21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

一是深化信访信息系统应用。我县进一步完善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把所有信访事项全部在网上流转,办理过程和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信访数据全部在网上生成,真正实现网上流转顺畅,网下办理落地。全年信访信息平台自录网上信访105件次。二是提升信访群众评价满意度。严格执行国家信访局《满意度评价办法》,按照“谁初次办理、谁负责公开、谁接受评价”的原则,把网上信访信息系统首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范围,全程跟踪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从群众评价中查找问题,对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及时提醒、回访、督办、问责,倒逼改进工作,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2018年,网上信访到期满意率为77.8%。三是创新信访受理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 信访”,依托信访信息系统、网上视频接访,县群工局于6月在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安装了网络投诉平台自助查询一体机,引导来访群众通过一体机自助登录网上信访投诉平台,进行信访投诉、查询、跟踪、督办、评价等,有效破解了信访方式单一、信访群众往返奔波、资源不够整合、信息不能完全共享的难题,最大限度地畅通了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用透明赢信任。    

(四)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印发《大竹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规定》(大竹县人民政府令第42号)。全年,我县行政应诉案件12件。我县认真起草答辩状,按时递交各项证据,打造和树立了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权威和形象,法院已审理结案5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1件,驳回再审申请2件,撤回起诉1件,指令市中院再审1件)、正在审理7件。二是民事诉讼应诉案件22件,县政府领导召集县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团律师进行讨论分析,积极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九、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制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学习《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按照《大竹县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竹府法领办〔2017〕1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逐级落实,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十、全面提升行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一)认真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及时拟定《2018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对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做安排。2018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案)等34项内容。

(二)抓好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开展“2018年大竹县第一期法治讲座”、“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会议”,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学辉、莫江平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授课,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同时,对各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三)完善学法普法制度。法治宣传工作按照市、县“七五”普法工作部署,以建设“法治大竹”为主线,以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为主题,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以开展“三项示范创建”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2018,全县共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60余场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40万余份(册),开展“订单式”普法讲座及培训130场次,演出法治文艺6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逾33万人次,解答咨询近13万人次。成立了由113名法律专业人才组成的“七五”普法讲师团,为全县97所中小学聘任法治副校长,扩大了普法志愿者队伍。截至目前,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法律进乡村”示范点1个,市级“法律七进”示范点12个,市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2个。

虽然我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成法治政府还存在一定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立足高起点,打造新优势,实现新跨越,为建成法治政府、人民满意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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