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大竹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大竹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大竹县台办)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对台事务工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和涉台事务,承担全县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台工作任务。
2014年,县台办切实加强了大竹形象入岛宣传和来竹台胞面对面宣传、竹台交流交往、对台招商引资和台胞台属联谊等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台办属独立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台胞接待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大竹县台办收入决算总额为105.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9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18.10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2014年大竹县台办支出决算总额为1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18.10万元,主要原因加强了收支预算管理。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竹县台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对台工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台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0万元,主要用于:大竹县台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台胞接待站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在岗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金和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及津补贴等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10.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3万元。
(一)2014年公务接待费4.3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9.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了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其中: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对台交流、经贸往来等活动以及协调开展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对台服务联络等工作的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外地来竹检查指导、交流学习等涉及的接待。
(三)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9.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同时加强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2014年未新购置车辆,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竹台交流等接待服务及日常公务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一:大竹县台办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台办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台办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中共大竹县委台办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