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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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发〔2017〕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       

 

大竹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总   论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五年,是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五年,也是大竹推动“四化同步”、推进“三个跨越”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是大竹全面建设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的重要时期。但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资源环境面临着空前的压力,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因此,必须深刻认清未来五年面临的发展环境,明确发展战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举措,推动全县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目标。

    近年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十三五”环境保护以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为三条主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再次强调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战略地位,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因此,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精神和要求,编制《大竹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环保工作重点领域、任务和工程,提出规划保障措施,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大竹县全县域。

    三、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2016~2020年。

    四、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

    4.《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63号)

    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7.《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8.《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15〕56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

    10.《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

    11.《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号)

    12.《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

    13.《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14.《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环〔2014〕4号)

    1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4〕143号)

    16.《达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

    17.《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3〕62号)

    18.《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函〔2016〕34号)

    19.《大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20.《大竹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21.《大竹县生态县建设规划》

    22.《大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23.《达州市大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4.《大竹县“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5.《大竹县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

    26.《大竹县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7.《大竹县农村垃圾治理“十三五”规划》

    28.《大竹县2011-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9.大竹县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11—2015)

    30.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文件。

    五、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基本思路,深化环保领域改革,以“绿色低碳”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质量和总量双控,突出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环保法治,完善信息公开,实现经济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互动并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固的环境基础。

第一章  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环保工作进展

    (一)总量减排未达到预期目标,节能超额完成目标

    “十二五”末,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171吨,氨氮排放量为1529.9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671.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434.5吨。全县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削减了2457吨,氨氮削减了118.1吨,二氧化硫新增了493.8吨,氮氧化物新增了2380.5吨。“十二五”期间仅化学需氧量达到预期减排目标,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达到减排目标,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减反增。“十二五”上级下达的GDP能耗为下降16%的任务,实际下降24.9%,超额完成节能任务目标。

    (二)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十二五”以来,大竹城区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竹城区2012、2013、2014、2015年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91.7%、87.1%、 94.5%和85.3%,主要影响因子为颗粒物。大竹县除东柳河外主要河流水质基本稳定,能够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大竹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为二级(较好)。生态质量稳中趋好,绿化率不断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三)污染防治扎实推进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十二五”期间,大竹县海螺水泥、利森水泥、沽竹水泥、玖源化工、火电厂、宏丰焦化6家企业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了实时监控。其中玖源化工、火电厂、宏丰焦化3家落后产能企业已全面实现淘汰关停。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十二五”期间,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依法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取缔,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规整,完成周家平桥水库、石桥铺刘家坝水库和高明镇河流型水源地的环境综合整治。认真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定期监测了饮用水水源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稳步推进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完成了石桥铺镇、杨家镇、清河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加强工矿企业污水治理,对9家企业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了实时监控。加强对各煤矿企业督促、指导井下废水治理工作,实施了13家煤矿的井下废水治理工程。“十二五”末,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5%,乡镇污水处理率为1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70%。重点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100%。工业用水重复率为67.05%。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

    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深入推进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县按照密闭、压缩、环保、高效的要求,积极建设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率98%以上,密闭化运输率达100%;建成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处理”模式。严格落实危险固体废物生产经营企业申报登记、动态管理、联单转移制度,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送持证单位处置,安全处置率列年持续达到100%,有效的防范了危险废物安全事故。严格落实核与辐射管理制度,对全县核与辐射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监督涉源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县未发生放射源安全事故。

    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完成了中央农村专项资金的月华乡川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是制定并按照《大竹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乡镇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开展督查工作,加强了各乡镇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完成了护城河南支流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和治理任务。

    (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县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国家级绿化模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成功创建了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2个、省级农业生态园区1个、全省环境优美示范乡镇4个、市级生态村184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推进,创建成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百岛湖和龙潭水库创建成为省级湿地公园。“十二五”期间,我县实施退耕还林5400亩,治理水土流失120平方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1.3%,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779.2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30.8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9.9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7.48%,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初步形成,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五)自身能力逐步提升

    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县环境监察能力得到提高。环保宣教得到加强,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按质完成水、气、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做好总量减排项目监督性监测、饮用水源监测、环境安全隐患监测等专项监测工作。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推进环境污染事故控制和环境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增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环境污染事故。

    (六)环保监管力度加大

    有序推进环境管理。抓好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环境容量、选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从源头上控制了新增污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发放排污许可证183张,严把新增污染源的入口关和老污染源的稳定达标排放关。启动了“环境安全工程”,成立了环境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对全县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安全隐患轻重、类别开展整改工作。

    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通过达标建设已完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十二五”期间,开展了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一般性巡查、重点督查、夜间突击巡查及“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物总量减排、规模化畜禽养殖、矿山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6项专项执法检查,落实了重点领域环境监察管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及时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投诉,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一)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

    颗粒物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与新标准差距较大。从2016年起,全国统一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GB3095-2012),新增PM2.5考核指标且PM10限值更为严格,若按照新标准评价,“十二五”末期大竹城区空气质量可达到二级标准,但PM10年均浓度在标准值的临界值,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形势严峻。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突出。大竹县饮水安全风险大,治理任务十分艰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低,“十二五”末期5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评价水质达标率为88.1%;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普遍未完成标准化建设,缺乏标志标牌、隔离网等基本防护措施,保护区内有农户居住、畜禽散养,沿途村落、散户截污设施不足或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生活污水基本直排河道。农村分散式饮水工程绝大部分没有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直接抽取地下水(地表水)至蓄水池供农户使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超标现象普遍,农村饮用水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部分流域污染重、治理难。东柳河、铜钵河水质为劣V类,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主要是受沿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生活源污染。虽然整治工作从未间断,但整治效果甚微。小流域也受制于承载能力不足、场镇生活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出现枯、平水期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

    土壤环境污染水平不明。大竹县未开展过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调查工作,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水平仍不明确,土壤污染治理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缺乏基础。

    (二)污染排放水平仍居高不下

    大竹县提出了以建设“繁荣、时尚、美丽、和谐”新大竹为目标,大力实施“453战略工程”,加快推进由农业大县向工业大县、由经济大县向经济强县跨越的思路。“十三五”期间是实现农业大县向工业大县转变的重要时期,区域内工业企业增加较多,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结构性污染突出,工业减排潜力有限,个别企业不能保持稳定达标排放,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整治;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污水处理率较低;畜禽养殖基数巨大且治理水平低下;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三)环境持续改善难度增大

    “十三五”期间,大竹县城市规模将从2015年24.1万人、县城建成区面积24.2平方公里分别增至2020年城市人口34万人、县城区建成面积40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也将由2015年的38.72%,提升至2020年的49%。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使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城市人口将持续增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压力增大。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将日益凸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人口密集区空气质量要继续保持良好难度大。

    (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较大

    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到位。由于地方政府筹资困难,“十二五”规划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率低,目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县城和少数乡镇建成并投入运行。

    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欠缺。大竹城镇生活垃圾已做到日产日清,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相对于众多的农村人口来说只占很小的比例,“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尚不健全,缺乏垃圾房、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农户生活垃圾直排,易造成黑臭沟渠污染。

    农村污染治理欠账多。随着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以及大量使用农药、农膜、化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面源污染等日益突出,由于其分散、面广、量多的特点治理难度较大。而大竹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滞后,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严重,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问题突出。畜禽养殖规模较大,绝大部分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畜禽养殖污染物直接进入周边水体,造成黑臭水体污染。许多水库塘堰承包施肥养鱼,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污染具有长期性。

    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凸显。近年来,受全省范围影响,大竹县灰霾污染加重,环境质量指标与公众感知存在较大差距。“十三五”时期,公众环境权益观进一步增强,而大竹县环境治理投资占GDP比例仍然偏低,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数量、质量、方式及其均衡性等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乡之间生态环保服务、产品供给能力差距明显,环境质量改善的程度、速度与公众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环境事件容易成为社会矛盾激发点。

    (五)环境监管能力尚待提高

    大竹县环境监察硬件配置已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但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仍然偏少,执法能力偏弱,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已进入环境问题凸显期,各类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环境信访投诉不断增多,环境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无法满足“十三五”新《环保法》实施后新形势需要。由于基层环境监管力度不够,环境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仍较突出。

    大竹县环境监测站虽已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但与“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形势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饮用水源特定监测项目尚有80项不具备监测能力。

    环境应急能力不足。目前大竹无专门环境应急机构和环境应急专员,环境应急队员均由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兼任,人才、编制匮乏,现有兼任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应急能力素养有限,同时,应急设备装备配置不健全,应急保障经费无预算,应急工作难以保障。

    (六)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一是大竹县地处西南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程度均不高,发展意愿强烈。二是面临产业转移提速,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转型阻力大,加之粗放式城镇化模式,污染在时间累积和区域空间上复合效应更加明显。

    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目标,“十三五”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既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也是攻坚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重大,大竹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也面临历史性机遇:一是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部分,体制机制将逐步建立,成为引领发展的重要理念。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带来的政策和法制红利、绿色发展带来的技术红利将逐步释放。三是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和环境权益日益增强,公众参与范围扩大、程度加深,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对企业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成为新常态,社会环境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四是大竹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把竹城建成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

第二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成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而奋斗。

    二、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控经济社会建设活动,大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费量、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质量核心,系统治理。以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将污染防治要求体现在生活、工业、农业、服务业各领域,贯穿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空间管控,分区分类。落实生态红线管制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主体功能定位,分区域、流域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行业、污染物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优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深化改革,法制管理。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依托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行最严密的环境法治监督。

    三、目标指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水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总体改善,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主要指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由环境质量、总量控制、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生态保护5方面25个指标构成。

大竹县“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单位)

2020年目标值

指标

属性

环境

质量

1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

100

约束性

2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

优于III类的比例(%)

95

约束性

3

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劣于V类

水体比例小于(%)

5

约束性

4

国控断面劣于V类水体数量(个)

0

约束性

5

城区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

20

约束性

6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85

约束性

7

城区城市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

20

预期性

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

约束性

9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约束性

总量

控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百分比(%)

达到市上要求

约束性

2

氨氮排放量下降百分比(%)

达到市上要求

约束性

3

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百分比(%)

达到市上要求

约束性

4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百分比(%)

达到市上要求

约束性

5

总磷排放量下降百分比(%)

达到市上要求

约束性

污染

治理

1

国控、省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率(%)

≥90

约束性

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

≥90

约束性

3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预期性

4

县城和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65

预期性

5

县城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率(%)

80、50

约束性

6

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90

预期性

环境

风险

1

环境辐射水平

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预期性

2

闲置、废放射源回收及收贮率(%)

100

预期性

3

五年突发重大环境事故数(起)

0

预期性

生态

保护

1

森林覆盖率(%)

≥44.25

约束性

2

生态红线区面积比例(%)

不低于划定的市级生态红线面积比例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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