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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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竹府发〔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为适应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全县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体群字〔2015〕155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20〕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性

(一)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十分严峻的挑战,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国家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老年人体育工作,把老年人体育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重要组成部分。

(二)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基础和前提。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延长健康寿命,增强自主活动能力,对于老年人自立自强、积极向上具有重要意义。体育健身活动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便捷、经济、有效方式之一,也是老年人保持健康、延缓衰老的理想途径。老年人有迫切的健康长寿愿望,有强烈的体育健身热情,有大量的闲暇时间。因此,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对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我国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站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高度,将老年人体育工作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民生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掌握新情况、适应新趋势,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维护和保障老年人体育健身权益。

(四)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和建设体育强国的过程中,抓好老年人体育工作是带动其他年龄人群参与全民健身的有效方法。改革开放以来,老年人体育工作蓬勃开展,并且伴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育健身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越来越高涨,但目前还普遍存在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不健全,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缺乏,老年人体育健身方式较少、科学性较差和经费投入不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新时代、新要求和新任务是老年人体育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二、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五)努力探索,并遵循老年人体育工作规律,拓展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新领域、新空间和新路子。要注重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造条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要注重制度化,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促进老年人体育健身与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体育文化创意和设计等相关领域相互融通;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

(六)把增强老年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把老年人体育发展规划,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切实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老年人体育工作格局。以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为依托,以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手段,全面落实有组织、有场地、有经费、有骨干、有活动、有制度“六有”工作要求;逐步建成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供适应全县老年人需求的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使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数逐年递增,老年人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

三、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

(七)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是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坚持“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方针,鼓励发展多种类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满足老年人不同形式的健身需要。鼓励、支持老年人体育组织自上而下延伸,县上要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街道和乡镇要普遍建立老年人基层文化体育组织,村(社区)广泛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或体育健身团队,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老年人体育组织,逐步形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要加强对老年人体育组织的服务和引导,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切实帮助解决人、财、物和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办公和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保障,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和活力,使老年人体育组织有人想事、管事、做事。

(八)老年人体育协会是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提供服务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年人体育爱好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的得力助手。引导、支持各级老年人体育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照相关规定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老年人体育协会兼任职务,推选身体好、威望高、热心老年体育工作的同志担任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人,聘用熟悉体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从事协会的日常工作,也可聘用专职人员或志愿者从事老年体育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老年体育协会聘用专职人员或志愿者日常工作经费,保证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队伍稳定。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育协会“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律规范”的能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

(九)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骨干队伍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训建立服务老年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志愿者队伍,不断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并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证书;要规范并加快培养服务老年人的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从业人员,鼓励街道、乡镇与其他涉老组织在人员上统筹安排。

四、加强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和使用

(十)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是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因地制宜地与其他服务老年人的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在研究制定新建体育场馆规划时,要结合老年体育健身的特点,统筹考虑体育场馆设施的功能,方便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对现有的体育设施,应进行优化改造,通过科学合理安排老年人健身活动的区域和时段,提高其使用率。乡镇(街道)应建有老年人体育活动站(点),以适应老年人集体活动的需要。

(十一)要拓宽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基本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在公园、广场、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广场健身舞操活动场地,配齐电源、夜间照明等基础配套设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建设室外体育健身场地,配备适合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器材和设备;“十四五”期间,县城区要规划建设门球场地和气排球场地。

(十二)要通过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争取对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非营利性场地设施减免费用;整合资源,加强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及社区卫生、文化、养老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内部的体育场地设施要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

五、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十三)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指导老年人体育组织利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纪念日、庆典日,按照“经常自愿、重在参与、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文体结合、科学文明、有益健康”的原则,因时、因人、因地制宜地动员、组织老年人举办社区、片区老年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楼群运动会等活动。开展体育表演展示交流,突出参与性、健身性、娱乐性、趣味性和多样性,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培育壮大传统武术、太极拳(剑)、健身气功、健身秧歌、威风锣鼓、健身腰鼓等民族传统运动项目,重点打造“一地一特色”“一乡镇(街道)一品牌”具有地方特色运动项目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和赛事,引导老年人选择一项活动、加入一个团队、享受一种快乐、收获一份健康,推动老年人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使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

(十四)积极为老年人开展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服务保障。遵循“安全第一、风格第一、友谊第一、健康第一”和“重在参与、重在健康、重在交流、重在快乐、重在安全”的原则,适当组织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比赛,县政府每四年举办一届老年人综合运动会,每年举办各类老年人健身活动;乡镇(街道)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或健身表演展示活动。县、乡老体协要做好计划指导性工作,抓好大型体育活动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组队参加市级以上老年体育赛事和展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承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品牌赛事,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机制。各级政府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一定扶持,并提供安保、交通、医疗等保障服务。积极组织有体育专长的老同志到学校、社区、农村,宣讲体育科普知识,指导城乡基层体育活动。

(十五)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方法的研究和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举办体育健身培训讲座和健身指导咨询等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知识,传授体育健身技能;不断挖掘整理、普及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简便易行、科学、文明、有效的体育健身方法。引导支持老年人体育组织培育形成具有民族、民间传统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和示范队伍,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的传承和普及发展。

六、加大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和支持保障

(十六)老年体育工作经费要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赞助为辅的原则,实现经费来源多渠道、多元化。各级政府在安排体育事业资金时要统筹兼顾老年人体育经费,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的组成部分,纳入财政预算,随经济发展按比例提高。县上在举办老年人运动会和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重大赛事,应安排专项经费;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为退(离)休人员参加体育健身和赛事活动安排相应的经费。同时,要安排资金支持和鼓励老年人体育运动各项工作创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老年体育组织赞助和捐赠资金。鼓励社会捐赠老年体育事业,对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向公益性老年体育事业的捐赠,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七)加大对老年体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宣传系统,开辟老年体育健身专题(专栏),适时组织编写出版有关老年体育的健身丛书或视频,讲好老年体育健身故事,激发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热情,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将老年体育文化融入到各项老年体育活动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八)县文体旅游局要与县财政、教科、发展改革、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多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不断完善老年人体育工作体制。县文化馆要加强对老体协文化艺术的培训和指导,县体育馆要优先安排场地,供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按照老年体育工作发展的目标要求,在掌握老年人体育工作发展状况,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积极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推动老年人体育工作健康发展,鼓励支持相关行业拓展体育健身产品。

(十九)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老龄工作方针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老年人体育工作方针。把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列入对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情况”专项名义调查内容之一。把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研究一次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切实解决工作的实际问题。建立老年人体育工作激励机制,将老年人体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有力推动全县老年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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