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我县1处煤矿遭重罚!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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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煤矿安全“体检式”专家检查组,对堡子煤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移交大竹县应急管理局。

大竹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启动立案查处程序,查明堡子煤矿井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33采区水泵房3#水泵未安压力表,33采区变电所内6#高压开关综合保护装置故障, 150 m水平南大巷防水闸门来水一侧15~25 m处未加设挡物箅子门,防水闸门钢轨不易拆卸、防水闸门不能灵活关闭。

近日,大竹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大竹县堡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2000元(伍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大竹县堡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测副总工程师陈飞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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