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抽检中发现我县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 年 5 月 20 日,抽检人员在鲁甸县桃源乡百大超市依法抽检食品白马竹葱姜料酒〔规格:500ml/ 瓶,标示生产单位:大竹县金竹园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 购进)日期:2021 年 6 月 5 日〕4 瓶。经检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 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2 年 6 月 28 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金竹园调味品有限公司,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同批次的料酒。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金竹园调味品有限公司立即 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料酒,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 12315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