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2期)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4-08
点击数:人次

​一、大竹县世纪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香蕉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2月15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世纪隆商贸有限公司依法抽检食品香蕉〔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年12月15日〕2.824kg。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情况:大竹县世纪隆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经营该香蕉10kg,销售所得79.60元。

(三)处置情况:1.立案查处情况。大竹县世纪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9.60元;(2)处罚款2000.00元。现已执行。2.整改情况。大竹县世纪隆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召回问题食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进货验收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已整改完成。

二、大竹乐客好选百货超市经营不合格小白菜(普通白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2月15日,抽检人员在大竹乐客好选百货超市依法抽检食品小白菜(普通白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年12月10日〕3.11kg。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情况:大竹乐客好选百货超市于2021年12月15日经营该小白菜7.10kg,销售所得33.80元。

(三)处置情况:1.立案查处情况。大竹乐客好选百货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3.80元;(2)处罚款2000.00元。现已执行。2.整改情况。大竹乐客好选百货超市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召回问题食品,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进货验收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已整改完成。

三、大竹县福嘉综超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香蕉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2月17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福嘉综超商贸有限公司依法抽检食品香蕉〔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年12月17日〕2.619kg。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情况:大竹县福嘉综超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经营该香蕉66kg,销售所得526.68元。

(三)处置情况:1.立案查处情况。大竹县福嘉综超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26.68元;(2)处罚款5000.00元。现已执行。2.整改情况。大竹县福嘉综超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召回问题食品,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进货验收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已整改完成。

四、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竹县天泰新天地分公司经营不合格老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2月27日,抽检人员在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竹县天泰新天地分公司依法抽检食品老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年12月26日〕2.998kg。经检验,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情况: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竹县天泰新天地分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经营该老姜50kg,销售所得398.00元。

(三)处置情况:1.立案查处情况。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竹县天泰新天地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98.00元;(2)处罚款5000.00元。现已执行。2.整改情况。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竹县天泰新天地分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召回问题食品,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进货验收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已整改完成。

五、大竹敢石匠火锅店经营不合格已消毒复用餐饮具(筷子)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2月29日,抽检人员在大竹敢石匠火锅店依法抽检已消毒复用餐饮具(筷子)〔规格:散装,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年12月28日〕55支。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情况:大竹敢石匠火锅店于2021年12月29日经营该已消毒复用餐饮具(筷子)300支,销售所得0元。

(三)处置情况:1.立案查处情况。大竹敢石匠火锅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已消毒复用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下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进行了再次抽检,检验为合格,现不予立案。2.整改情况。大竹敢石匠火锅店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改进清洗流程,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现已整改完成。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