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清河镇2014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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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竹县清河镇2014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清河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主要工作: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调整传统农业产业结构,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继续壮大清脆李特色农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完善旅游综合环境,提升古镇形象;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创和谐稳定环境。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预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1247.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47.9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73.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财政拨款新修清河镇文化站工程73.92万元。

2014年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总额为1247.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47.95万元,其中:㈠、一般公共服务253.88万元,㈡、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工部2.60万元,㈢、社会保障和就业197.22万元,㈣、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3万元,㈤、节能环保支出160.00万元,㈥、城乡社区支出23.00万元,㈦、农林水支出547.63万元,㈧、住房保障支出18.19万元,㈨、其他支出10.0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73.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财政拨款新修清河镇文化站工程73.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清河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清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清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88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人员、财政监管、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0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用于群众文化事务和古镇保护及维护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内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和农村五保户人员供养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160.00万元,主要用于:清河镇污染防治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进行社区管理的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场镇维护的支出。

(七)农林水开支547.63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用于加强农业和社会事务管理人员工资、森林管护人员补助,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18.19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对在职职工单位配套的住房公积金补助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对将军街维修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39.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90万元。

(一)2014年公务接待费21.2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6.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先审批同意后按标准接待。

(二)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0万元,保障镇政府机关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5.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的具体规定,先审批后用车。

 

附表一:大竹县清河镇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清河镇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清河镇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大竹县清河镇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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