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竹红盘昌盛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乌梅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5月11日,抽检人员在大竹红盘昌盛超市有限公司依法抽检食品乌梅〔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年10月14日〕2.5kg。经检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苋菜红、亮蓝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情况:大竹红盘昌盛超市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购进该批次乌梅9.9kg,现已销售并使用完毕,剩余0kg,召回0kg,货值247.50元。
(三)处置情况:1.立案查处情况。大竹红盘昌盛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79.20元;(2)罚款15000.00元。现已执行。2.整改情况。大竹红盘昌盛超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今后加强进货查验,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现已整改完成。
二、大竹县金竹园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白马竹葱姜料酒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5月20日,抽检人员在鲁甸县桃源乡百大超市依法抽检食品白马竹葱姜料酒〔规格:500ml/瓶,标示生产单位:大竹县金竹园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年6月5日〕4瓶。经检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 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情况:大竹县金竹园调味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5日生产该批次料酒12件,已销售完毕,剩余0件,召回0件,货值384.00元。
(三)处置情况:1.立案查处情况。大竹县金竹园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84.00元;(2)罚款20000.00元。现已执行。2.整改情况。大竹县金竹园调味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加强人员培训管理,改进工艺,规范生产,防止此类事件发生。现已整改完成。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