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乌木镇2014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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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竹县乌木镇2014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增值保值责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乡(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

一是快速推进城乡建设。规划编制日趋完善,完成土地双挂钩项目控详规划。建成百姓广场、鸿兴街大道,柳木大道南段项目道路顺利推进,“两违”整治扎实开展,建设秩序明显好转,全镇新增住房面积1.2万平方米。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个。

二是基础条件持续改善。通村公路建设10公里,安装波形防护栏3000米,硬化生产便道35公里。新建沼气池12口,渠道清淤32千米;修复水毁渠道8处共计6千米;维修山坪塘4口;打井5口。库区周边新建垃圾池30余个,竹周路、柳木路、科技大道等交通要道、场镇新建垃圾池30余个,更换破损垃圾箱30余个,聘请保洁人员9名,街道栽植桂花树100余株。

三是不断加强社会建设。资助中职学校学生50人,资助贫困中小学生16人。新建农村书屋7个、举办各类文体活动10余次,文化下乡14场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无偿献血人数21人。全年新生总人口208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6.54%;慰问女孩、计生户、困难母亲等共31户,发放慰问金6200元。全年城镇低保265人,发放资金411200元,农村低保1490人,发放资金691920元,全镇五保共222人,其中集中供养101人,分散供养121人,发放资金373400元。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共132人,发放资金320000元。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人;完成劳务开发工作劳务输转7700人,劳务收入854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50人;完成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0100人。

二、部门概况

乌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乌木镇收入决算总额为1505.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5.9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553.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9.81万元。

2014年乌木镇支出决算总额为150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0.62万元,医疗卫生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25万元,农林水支出425.32万元,基金预算城乡社区支出649.8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553.2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增加649.8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乌木镇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乌木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乌木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与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农村五保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7.3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19.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文化和体育传媒支出19.4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

(六)城乡社区支出702.05万元(含基金预算支出649.8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工资和办公费、场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425.3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村组干部工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22.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46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9.2万元。

(一)2014年公务接待费13.4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二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公务接待124批次,1930人,共计支出13.4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58批次892人,支出6.24万元;接待交流学习16批次326人,支出2.28万元;招商引资接待10批次266人,支出1.86万元;安全维稳工作用餐、接待村组干部用餐等其他公务接待40批次446人,支出3.08万元。

(二)2014年公务用车租车费9.2万元,较2013年决算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租车次数,公务用车租车主要用于应急、维稳处突等紧急紧要工作。

 

附表一:大竹县乌木镇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乌木镇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乌木镇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乌木镇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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