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22〕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为切实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大竹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协同做好卫生健康工作,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何长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任 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 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 阳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顿儒萍 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
成 员:林可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兰红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香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黎继平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饶春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外宣办主任
黄章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唐昌秀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呈文 县经信局局长
蔡建华 县教育局局长
赵仁敏 县科技局局长
龚雄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沈 莲 县民政局局长
张成兵 县司法局局长
刘云跃 县财政局局长
徐朝鑫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邓良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良文 县住建局局长
马明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永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彪 县商务局局长
杨安勇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于 飞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县中医药局局长
禹华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 国 县应急局局长
刘孝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彭 宁 县医保局局长
陈思万 大竹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浩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周小钦 县总工会副主席
郭秋霞 团县委书记
张 琴 县妇联主席
王方兵 县残联理事长
陈小青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禹华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参加。相关成员随岗位人事变动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
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专项工作组)
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专项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进有关专项工作。
(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组
组 长:何长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顿儒萍 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中医药局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审议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解决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组 长:何长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顿儒萍 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中医药局、县国资中心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审议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专项工作组
组 长:顿儒萍 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
副组长:华 英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周家镇、石河镇、庙坝镇、石桥铺镇、石子镇、中华镇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加强对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相应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健康大竹建设专项工作组
组 长:顿儒萍 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
副组长:林可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禹华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蔡建华 县教育局局长
杨安勇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中医药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健康大竹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健康大竹行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协调推动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落实;统筹《“健康大竹2030”规划纲要》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县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工作组
组 长:顿儒萍 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
副组长:林可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禹华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袁东娅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项部署;研究制定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政策、规划;协调解决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县职业健康推进专项工作组
组 长:顿儒萍 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
副组长:林可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禹华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汤作贵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周小钦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国资中心、大竹生态环境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职业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各地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县药品安全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李 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林可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孝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黎继平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龚雄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鹏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用兵 县医保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国资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全县药品安全和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推进药品安全相关工作,做好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